如今,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住宅小区的车位纠纷屡见不鲜。近日,杭州萧山某小区因为100多个地下车位的权属之争,又起纠纷。
“我们小区公共车位少了一半,业主利益受损。”该小区业委会近日连续在其微信公众号发文称,自家小区公共泊车位理应为245个,但开发商仅移交了121个地面车位给业委会,剩余的100多个车位被开发商打包卖给了一个私人老板。业委会认为被卖掉的这100多个车位是归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车位,因此决定收回这批车位,拿出来向业主出租。
而当初买下这100多个车位的私人老板,把这些车位上了地锁,近期也在向小区业主出售和出租这批车位。
对于小区100多个地下车位权属
双方各执一词
根据萧山该小区业委会在微信公众号上的多篇发文,可以大致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
该小区是大型小区,交付于2015年~2016年。根据项目开建时的《交通影响分析审核意见书》(简称《交评意见书》),小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实际配建2451个(含无障碍车位49个,出租车等候车位10个),另设置2个装卸车位。
业委会认为,配建的2451个车位中,其中245个应属于公共车位,其依据是《杭州市住宅区配套公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中,有“住宅区停车泊位配置标准的10%应作为临时公共停车泊位,不得出租出售。临时停车泊位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表述。
但开发商仅向业委会移交了121个地面车位。业委会调查后发现,2019年4月,开发商将100多个车位卖给了一位第三方私人老板朱某某,两个月后,开发商项目公司注销登记。业委会认为,朱某某手上所涉及的100多个车位并无法定权属证明,其所有权未经政府机关登记、确权。“开发商应当将124个车位移交给业委会,供全体业主作为公共车位使用。”
今年7月以来,业委会多次在微信公众号上发文称,小区业委会作出决议,将朱某某囤积的100多个车位出租给全体业主使用。
但当业主向小区物业咨询时,却发现想租车位并没那么简单。事实上,朱某某这边也在出售和出租这批车位。
记者在该小区沿街店铺门口发现一则张贴信息,有人也在出租小区车位。通过电话联系发现,对方正是那位私人老板朱某某的员工,帮忙处理该小区车位事宜。
对方称,老板手上有这批车位的购买发票和转让协议,并且多年来一直缴纳车位管理费,也在物业对相关车位进行了登记,手续齐全,都是合法合规的。“从去年10月到今年3月,我们已经卖掉20多个车位了,手续都齐全。业委会无权砸掉地锁,把我们的车位拿去出租。”
他补充道:“小区交付多年车位没卖完,开发商把剩余车位打包卖给第三方,这是很正常的操作。”
是公共车位还是普通车位
《交评意见书》信息不够明确
那么,这100多个车位,究竟是否属于小区的公共车位呢?
记者采访了该小区所属的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地面上沿街商铺前面的停车位是属于小区公共车位,但那100多个地下车位到底算不算公共车位,我们也不是很清楚,我们这边一直没有见过该小区的《交评意见书》。一般《交评意见书》上会明确写明小区有多少个公共泊车位。”
杭州第三方物业治理专家娄云林说,《杭州市住宅区配套公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出台于2005年,但该规定在2010年底已经被废除,之后在2013年,浙江省出台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其中规定:住宅及公共办公楼建筑工程配建停车泊位数的10%应设置为公共泊位。“也就是说,在2011年至2013年新规出台之间,关于小区公共车位配比的规定,存在一个真空期。具体公共车位配比以各小区的《交评意见书》为准。”
而萧山该小区业委会公众号上公布的《交评意见书》出具于2011年,正好在真空期。并且该《交评意见书》上并未明确公共车位的数量和位置编号。
记者也询问其他一些楼盘的情况。上城区某小区提供的《交评意见书》(同出具于2011年)显示,该小区机动车停车位共1557个,其中地面公共车位108个,地下公共车位34个,公共车位配比约9.12%,这些车位都标注了编号。拱墅区某小区交付于2016年,其《交评意见书》显示小区实际配建232个车位,其中公共车位31个,并标注了车位编号;拱墅区另一小区业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小区一共1000来个车位,在小区《交评意见书》上也明确写明了公共泊车位96个,并且有具体位置编号。”
综合这些小区的情况来看,萧山该小区开发商移交给业委会的公共车位数量确实明显偏低。但由于该小区《交评意见书》上没有关于公共车位的具体信息,因此很难断言开发商卖给朱某某的100多个车位就是公共车位。
而业委会认为朱某某手上所涉的100多个车位未在政府机关登记、确权,无法定权属证明,对此,记者也咨询了专业人士,对方表示,目前杭州的小区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并不需要到相关部门确权登记。
对于萧山该小区地下车位纠纷,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双方各执一词,建议他们走司法途径。
公共车位和访客车位
有什么区别
根据2013年出台的《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住宅小区配建停车泊位数的10%应设置为公共泊位。那实际上杭州各小区是否都按此执行?
记者咨询了多家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有开发商工作人员称:“公共车位数量不少于总停车位数量的10%,这是一个指导性意见,并不是强制性的,杭州每个区域要求各不相同,有些板块甚至除了访客车位外都可以出售。”
那么,“公共停车位”和“访客车位”有什么区别?
根据今年4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的《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报批稿),其中明确划分,“访客车位”指在基地内为来访客人所提供的停车位;而“共用泊车位”指建筑工程停车场(库)中无固定使用权、用于业主之间互相调剂使用的停车位。
最重要的区别是,访客车位设置数量不计入应配建停车位总数;而住宅和商务办公类建筑应设置共用停车位,设置数量计入配建停车位总数。
另外,访客停车位数量不应小于应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2%,且不宜超过20个。共用停车位数量不应小于应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10%。
(越牛新闻综合自钱报杭州房产)
作者: 编辑:宋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