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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村民造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有新进展

2023-07-08 12:52

来源:

吉林洮南村民搭浮桥收费被判寻衅滋事罪事件传来最新进展。

7月8日上午,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关于黄德义寻衅滋事案件,当事人黄德义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诉被驳回后,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依法办理好申诉审查相关工作。

图据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洮南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这次事件中我们做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工作中一些不足,目前正在积极改进。”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洮南市将于近期在振林村附近搭建一座便民桥,计划秋收之前完成建设,在保证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能够满足便民通行的效果;此外,洮儿河大桥的建设之前已经纳入了白城市水路交通运输发展的“十四五”规划,当地积极推进这个项目的落地实施;当地还将进一步完善交通路网,向上级部门提交报告,对振林村附近的公路桥建设进行论证,如果可行将进行下一步举措。

此前报道

56岁的黄德义是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人,曾经是一名教师。因为搭建浮桥收费,黄德义修的桥先是于2018年10月被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拆除,黄德义又于2019年12月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黄德义在工地打工时的照片

但黄德义一直在为自己的案件申诉,他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今年3月31日,黄德义的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法院认为,其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申诉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下一步,黄德义准备继续向白城市中院申诉。

在黄德义申诉的同时,振林村以及周边的一些村民,也面临着更加现实的问题。多位村民告诉记者,没有浮桥后,如果去河对岸种地,只能奔镇西大桥绕行,单程就要多绕行70公里,开农用车得走3个多小时,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让去河对岸种地成了一种两难的选择。

洮儿河,系黑龙江水系松花江西源嫩江右岸最大支流,位于中国内蒙古兴安盟境内与吉林省西北部,长553千米,流域面积3.08万平方公里,由西北向东南流至乌兰浩特汇集归流河,至吉林省洮南市转向东北流入嫩江。

振林村和安全村以及附近其他许多村落,都位于洮儿河两岸。多年来,洮儿河既是村民生产生活的母亲河,也给日常通行带来了各种不便。最直观的影响就是,去河对岸种地以及亲戚之间的走动,极为不便。

黄德义就是在这条河边长大,相比其他村民多数以种地为生,黄德义家稍显特殊。

黄德义兄弟五人,祖上都以摆渡为业。黄德义告诉记者,他的父亲上世纪70年代,曾造了一条木船,用来在洮儿河上摆渡。

时间来到90年代,黄德义的三哥想继续在洮儿河上摆渡。那时候,黄德义已经成为了一名教师,“我出了4000块钱,造了三条铁皮船,连接在一起,和三哥一起摆渡。水少河面窄的时候,就直接横在河里两边搭上木板连接河岸供人车通行,河面宽的时候就通过人力用绳子在两岸拽。”



搭建浮桥的铁皮船,如今都已闲置

这座浮桥搭了四年之后,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

浮桥拆了后,黄德义以为没事了。但是,2019年2月,他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黄德义的三哥以及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措施。

2019年7月,洮南市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等多人公诉至洮南市法院。

根据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黄德义伙同其他人在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至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安全村洮儿河河道私自建船体浮桥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2014年冬,由被告人黄德义出资并组织黄某某等人在该处河道又私自建固定桥(即浮桥)……至2018年10月,被告人黄德义组织(其他被公诉人员)排班并告诉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至该桥被强制拆除,共收取过路费44000多元。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认定,黄德义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比检察院指控数额要多出近一万元,为52950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分别被判处不等有期徒刑及缓刑。



黄德义因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值得一提的是,在洮南法院认定的总计52950元过桥费中,被黄德义收费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共2万元。

对于这笔钱,黄德义表示:“法院把这笔钱给李某某后,他又把钱退给了我。”对于黄德义的说法,李某某表示了认可。李某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黄德义被判后,过了几个月我收到了两万块钱。收到这笔钱后,我左思右想觉得不合适,就找到了黄德义家,把这钱又退了回去。”

“黄德义搭这个桥,确实给咱带来了方便。”李某某说。

一审判决后,黄德义并未提出上诉。但是后来他越想这个事情越觉得冤枉,就于2021年底提出了申诉。

而之所以又选择申诉,黄德义表示:我觉得自己很冤枉,自古以来修桥补路都是好事,怎么到我这就被判刑了呢?”

对于收费,黄德义如此表示:“光焊船体我就花了13万多,还有搭建的费用,不说赚钱,成本总要收回来吧。我从来没有强制要过别人的钱,附近村民从我这过,基本是不收钱的,有愿意给的就给,不愿意给的就不给,一般的过路人,也没有说不给钱就不让人过的情况。”

对于黄德义的说法,李某某、振林村某村干部和多位洮儿河对岸安全村村民也进行了证实。“我们附近村民在这桥上过,基本都不收费,有的时候觉得不好意思了,我们就主动给几块,毕竟老黄自己花那么多钱搭了这个桥。”

虽然也有村民认为黄德义因为修桥收费被判犯罪的事情挺冤,但黄德义的申诉进展却并不理想。



今年3月31日,黄德义的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

2021年底,黄德义曾向洮南市法院提出申诉。今年3月31日,黄德义的申诉被洮南市法院驳回。

白城市中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前不久,黄德义向白城市中院提出了申诉,6月26日,白城市中院出具《受理通知书》,称法院已受理审查该申诉。

(越牛新闻综合红星新闻、澎湃新闻等)

作者: 编辑: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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