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电动车主注意了,今年7月起,有三件大事值得注意。包括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雨篷属违法,今年1到6月,柯桥共查处2082起加装雨篷的行为,并当场责令拆除。
一、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7月实行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于今年7月1日实施,新标准对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这也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新国标和老国标有什么区别?
(一)修改了适用范围
新标准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头型尺寸更合理
旧国标:大、中、小;
新国标:A(特小)、E(小号)、J(中号)、M(大号)、O(特大)。
区分头盔种类
(二)增加了3个安全性能指标
分别为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头盔壳体表面凸起结构和表面摩擦力。
售卖店赠送的电动自行车头盔是否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随车赠送的头盔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
建议消费者直接购买符合标准的3C头盔,以保障骑行安全。
二、上半年柯桥区共查处2082起加装雨篷行为
近日,深圳市一名外卖员在电动车骑行的过程中摔倒,被车上安装的雨篷扎伤颈部后身亡,话题登上微博热搜。电动车加装雨棚这一安全隐患再一次引发关注。加装了雨篷,既可以挡雨,又可以遮阳,在绍兴的大街上,也有许多加装了雨篷的电动车。然而,这对电瓶车来说却是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提醒,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雨篷属违法,带它上路等于“扛着”隐患在骑车。今年1到6月,柯桥共查处2082起加装雨篷的行为,并当场责令拆除。
给电动车加装雨篷看似方便,但这种雨篷在行驶中,却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遮阳伞的固定钢管,就像一把“利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利剑”很容易对驾驶人造成二次伤害,伞体也会限制驾驶人的逃生。
记者从绍兴市中心医院了解到,每年医院都会收治几十例因为电动车加装雨篷发生意外伤害的病例,尤以风雨天较为集中的夏秋季居多。其中较为严重的一起事故,是一女子驾驶电动车在路上行驶,因车速较快加上风力较大,女子突然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车上安装的遮阳伞被拦腰折断,折断的伞柄插入其胸腔,造成大量出血。所幸的是,路过群众及时拨打120呼救,经医院全力抢救,女子最终脱离了生命危险。“人的头颈部是很重要也很脆弱的部位,电动车雨篷的固定钢管,它的安装位置就在骑车人的头颈边,是相当危险的,稍有不慎就会酿成无法挽回的严重事故。”绍兴市中心医院急诊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只知道不佩戴头盔骑车会被交警查获,没想到加装雨篷居然也是违法的。”湖东路与纺都路的交叉口,市民小何因为骑着加装了雨篷的电动车,被执勤交警拦下了。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根据条例,执勤交警要求小何当场将雨篷拆除。
据悉,柯桥区交警大队在日常执法时,除了查处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违规带人等违法行为,也会对在电动车、摩托车上非法改装、加装雨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今年1到6月,共查处2082起加装雨篷的行为,并当场责令拆除。
三、电动车充电器安全强制性标准实施
2023年7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将正式施行。
充电接口将更规范化。《要求》中规定,因铅酸蓄电池与锂离子蓄电池的电压、充电算法完全不同,所以新国标设计了两种插头形式,且物理上不通用避免误用。铅酸蓄电池插头采用两根电力插针、两根通讯插针(2+2)的形式,锂离子蓄电池则采用两根电力插针、四根通讯插针(2+4)的形式。电动车新国标充电器的国家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要求:充电口要统一符合国家标准。要具备满足EMC标准,有延时保护。
(越牛新闻综合柯桥日报)
作者: 编辑:徐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