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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扩!事关学区,越城区发布确认办法

2023-06-19 18:10

来源:

今天,越牛新闻记者注意到,越城教体发布《2023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详细介绍了越城区中小学户籍生、“借读生”、“绿卡生”3类学区(资格)确认办法。

2023学年越城区中小学户籍生

学区(资格)确认办法

一、老城区内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的户籍、本人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的产权住房或公房(直管公房、公租房和代管房,下同)是确定其学区的主要依据。2023学年学区确认办法如下:

1.绍初教育集团(龙山校区)、元培中学教育集团(胜利路校区)、建功中学教育集团(投醪河校区),适龄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家庭住房(产权住房或公房,下同)必须一致(简称“房、户一致”,下同)。

2.除按“房、户一致”录取的学校外,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家庭住房两者不一致的,原则上按其家庭住房确定学区。

3.为照顾住房困难家庭,老城区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若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产权住房或公房作为学区住房入学依据的(俗称“三代同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和父母在老城区招生范围内没有住房(产权住房或公房,同时须提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招生范围内无登记房产的证明,公房由区教体局负责核查)。

(2)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时户籍即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产权住房或公房处且从未变更。

(3)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地为本人出生至今的唯一居住地。

若以曾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申报“三代同堂”的,条件中的祖孙三代应包括曾(外)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及本人。

4.东湖中学城东部原学区七村二居(东湖街道朱尉村、则水牌村、水产村、松陵村、永宁村、浪头湖村、柏舍村、则水牌居委会、新华居委会)暂划入昌安实验中学。

5.树人中学学区(东至环城东路,南至缪家桥河沿延板马庄至人民中路,西至中兴中路,北至环城北河)的户籍生可选择建功中学教育集团迪荡湖校区就读。

二、老城区外

学区(资格)确认办法由中小学结合街道(镇)实际制订,并报区教体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告。

1.产权住房在山水人家、山水名家、绍兴天下、白鹭金滩、香滨半岛等5个小区的老城区六街道户籍生,自2021学年起六年内,可继续申请在蕺山小学教育集团书圣校区就读。

2.大滩六号院、金寨公寓、冠友小区、协兴小区等符合条件的户籍生,自2021学年起六年内,可选择蕺山小学教育集团书圣校区就读。

3.在相关配套小学建成前,潞家湾河、群贤路以北的原北海小学教育集团镜湖校区学区内户籍生,可在北海小学教育集团梅山校区就读。

4.斗门街道行政区域中由马山街道托管区域(越东路以东区块)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在袍江小学两湖校区就读。马山街道行政区域中由斗门街道托管的区域(越东路以西马山区块、新柯灵社区、新鸿滨社区)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在柯灵小学世纪街校区就读。

三、其他

1.参照2022学年学区划分,2023学年除稽山初级中学(建设工程暂名)学区所涉及的学校外,其他公办中小学招生学区保持不变。

2.既有私有产权住房,又有公房的,须以私有产权住房申报学区(含三代同堂)。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按法定抚养人的家庭住房确定学区。

2023学年越城区中小学“借读生”

资格确认办法

一、报名对象

1.越城区户籍,以非户籍地招生范围内家庭住房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2.越城区外户籍,符合“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3.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子女。

二、确认条件和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非户籍地招生范围内,以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产权住房或公房申请入学的,需提交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监护人还须提供本人出生证明)、房产凭证、父母婚姻证明、学籍信息表等材料,房产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2.华侨子女、港澳台或外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交本人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出生证明、父母婚姻及工作单位证明及居住证明或房产凭证等。

3.父母在我国驻外国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本区户籍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本人及亲属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4.父母双方长期在野外地质勘探、边防部队工作,需由本区户籍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本人及亲属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2023学年越城区中小学随迁子女

“绿卡生”资格确认办法

一、报名对象

1.初中:居住在六街道(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和迪荡街道,下同)、灵芝街道(越西路以东、洋江路以南区域,其余区域由东浦街道学校办理)、东浦街道南部九村(塘湾村、鉴湖村、邵家岸村、行宫山村、王家村、壶觞村、清水闸村、鲁西村、鲁东村)、东湖中学城东部原学区七村二居(东湖街道朱尉村、则水牌村、水产村、松陵村、永宁村、浪头湖村、柏舍村、则水牌居委会、新华居委会)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核办);居住在其他区域的随迁子女(由所在地中学核办)。

2.小学:居住在六街道的随迁子女(由区教体局核办);居住在其余区域的随迁子女(由所在地中心小学、群贤小学、群英小学核办)。

二、确认条件

随迁子女符合本人持有居住证条件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其中一方持有居住证和参加本地社保条件的,可任选其中一个条件申请入学:

1.随迁子女本人持有越城区合法、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电子居住证,可在家长常居地(现居住地满六个月,下同)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持有越城区合法、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电子居住证且在绍兴市区依法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可在随迁子女父母常居地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条件时限的计算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

三、所需材料

网上预报名主要上传以下三种材料:

1.随迁子女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口簿户主不是监护人还须提供本人出生证明);

2.随迁子女父母婚姻相关证明;

3.随迁子女本人或父母一方居住证及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若以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证申请入学的,还须提供其父母一方在市区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

作者: 编辑:杨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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