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已查处117起!绍兴最新通知:继续严查

2023-02-01 15:28

来源: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话还是有人没记住。记者从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春节长假前后,绍兴交警严管严查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严防发生涉酒恶性事故,共查处酒驾117起,酒驾人员中大部分竟然对喝酒开车抱有侥幸心理。

1月20日20时33分,陈某木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越城区二环西路上。城区交警大队正在进行酒驾整治,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陈某木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数值为79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我晚上在家里喝了半斤黄酒,想着春节期间交警也要休息,不会查酒驾,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送朋友回家。”陈某木说。

同样抱有侥幸心理的还有驾驶人朱某某。1月26日中午12时12分,朱某某开车路过越城区海南路群贤路口以北150米处,交警示意其停车,结果一吹气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7毫克/100毫升。“我中午11点左右在家里吃饭时大约喝了2两黄酒,以为这么点酒测不出来的,就开车去看望亲戚。”朱某某对交警说。

交警表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虽然你的检测数值只超过了一点点,但已经属于饮酒驾车违法行为。”随后,交警依法对其作出了处罚。

还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发生车祸,害人害己。1月27日下午2时5分许,叶某驾驶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钱茅线柯桥区湖塘街道夏泽村村口附近,与臧某驾驶的越野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车辆损坏。柯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事故。调查中,民警发现三轮摩托车司机叶某浑身酒气,快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1毫克/100毫升,血检结果为133.8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叶某交代,当天中午他在亲戚家吃饭时喝了2两左右杨梅烧酒,吃完饭后打算回养鸡场。行车途中,因刹车不及时撞上了前车。

记者了解到,今年春节前后交警部门联合派出所力量,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223人,涉及点位40个。接下去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仍将继续。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牢记“酒后不开车”。

(内容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李颖 编辑:钱天怡

  • 越牛新闻客户端

  • 越牛新闻微信

  • 绍兴发布微信

  • 越牛新闻微博

  • 绍兴发布微博

爆料

新闻热线

0575-88880000

投稿信箱

zjsxne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