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柯桥区齐贤街道兴浦村的董师傅通过签订房屋征收协议领到了一张“房票”。他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面积为227平方米,如果选择全货币安置,到手只有421万元,但董师傅选择了“房票”安置,总金额达533万元,足足多了112万元!
房票,是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式的一种,具体是向被征收群众发放与被征收房屋价值相对应并赋予一定奖补的“房票”,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自行购买住房安置。一方面,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居住需求,用“房票”可以自由选择居住房屋的地段、户型、楼层,避免了在安置房择房摇号时抽不到心仪房源的情况。另一方面,老百姓也能得到更多实惠,目前各地“房票”安置的金额比全货币安置高出10%-30%。
早在2015年,诸暨就已率先使用“房票”安置,形成了包含补助标准、楼盘监管、结算流程等完整、成熟的政策体系,约95%的被征收户都选择了“房票”安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六个区、县(市)均推行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并出台了实施细则,“房票”奖补的力度也不断加大,全市已累计发放房票5437张,涉及金额77亿元。
下一步,各区、县(市)还将根据区域实际,进一步优化“房票”的使用方式、范围和兑付流程,让被征迁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也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作者:记者 胡诚浩 编辑:严心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