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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至极!李易峰多次嫖娼还要“辟谣”,洗白秒变打脸

2022-09-13 12:53

来源:越牛新闻

9月11日,@平安北京发布警情通报:近期,北京警方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将演员李某某(男,35岁)查获,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经总台央视记者与相关部门核实,演员李某某系李易峰。



而在10日“李易峰嫖娼被抓”的消息受到网友关注和热议时,李易峰工作室、李易峰本人微博账号当晚同时发布声明,强势“辟谣”。李易峰工作室一度表示,后续将针对相关涉嫌侵权主体提起诉讼。

李易峰本人当晚还发布了一条长微博,言辞“恳切”地发问,“一个公众人物是如何做到凭空消失15天的?一个公开透明的法治时代谁有本事逃脱违法的后果?”

他还称,“我希望李易峰三个字,是活在自己的影视作品中,是活在作为青年人对这个时代的社会责任中的,是活在一个公众人物对自己的言行举目(此处似有笔误)的担当中的,而不是活在每天发律师函辟谣,每天跟谎言斗争,每天因为莫须有的时间占用公共资源的虚幻热度中。”

随后,李易峰工作室、李易峰本人账号发布的声明及长文微博均无法查看。


多个代言开始“掉”

9月11日晚,@真果粒、@京都念慈庵 、@HONMA高尔夫 、@六福珠宝官方微博 、@Prada普拉达 、@鸭鸭羽绒服官方微博 等先后发布声明称,即日起终止和李易峰的合作关系。













10日,李易峰代言的猎聘、百威啤酒等官方微博也无法搜到李易峰相关内容。

李易峰商业版图盘点

天眼查App显示,李易峰共关联7家企业,其中4家为存续状态,包括上海峰岩文化传媒中心、上海峰路文化传媒中心、上海李易峰影视文化工作室、东阳横店李易峰影视工作室,上述4家企业均为李易峰个人独资。值得一提的是,李易峰3家注销状态的企业均注销于今年3月、4月,其中,厦门市千艺晟博文化传媒工作室注销于3月15日,海南崇德里文化传播工作室、海南崇德里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4月12日同一天注销。

中新网评李易峰嫖娼被警方通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现实更不是

北京警方通报演员李某某多次嫖娼被行拘,据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演员李某某为李易峰。@平安北京的通报,让李易峰和团队之前的辟谣显得无比可笑。不超越道德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李易峰更应知晓其中的道理。但在违法行为发生之后,李易峰非但没有认真反思自己的过错,反而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通过种种行为抹去违法痕迹。犯错之后不知悔改,要比单纯犯错更不可原谅。李易峰曾在声明上问过这样一个问题:“一个公开透明的法制时代谁有本事逃脱违法的后果?”现在告诉你答案:“是的,没有。”

中国妇女报:吴亦凡李易峰的打脸戏码,苍白且可笑

9月12日,@中国妇女报 就“李易峰因多次嫖娼被行拘”一事发表评论《偶像的黄昏:从吴亦凡到李易峰》,以下为全文:

近日,北京警方通报演员李某某多次嫖娼被行拘。据媒体报道,演员李某某为@李易峰 。类似丑闻,在娱乐圈并非孤例。

近年来,明星触犯法律的事件屡屡发生,万人追捧的顶流偶像一朝跌落“神坛”,乱象令人侧目。昔有吴亦凡“直言不讳”表清白,“我自己进监狱!”今有李易峰“真情实感”小作文如是道:李易峰三个字“是活在自己的影视作品中,是活在作为青年人对这个时代的社会责任中,是活在一个公众人物对自己言行举目的担当中”。如此熟悉又打脸的戏码,不仅击碎了公众的好感与期待,也再次污染了环境与风气。事实证明,无论多么“言之凿凿”的表白,多么“信誓旦旦”的声明,多么“感人至深”的洗白,在事实真相面前,在法律和道德面前,都显得苍白且可笑。

不管什么圈、不论什么星,都要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加强自我约束。放浪形骸,放松修为,不知轻重,偶像离“塌房”就不远了。“聚光灯”效应为公众人物带来非同寻常的光环,相应地,其应该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言行有度,表里如一。嫖娼不仅失德而且违法。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遵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本应该是公众人物的基本修为。从艺先从德法,学艺先学做人,如果明知故犯、以身试法,这个圈子又岂能再有其立足之地?这个“聚光灯”当然也不会无视其污点与阴影。

遵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本应该是公众人物率先捍卫的。须知,演艺圈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公众人物都不能试图僭越法律;社会舆论不是没有记忆,不管身处哪个圈子,光环有多闪,名气有多大,一旦行为涉嫌违法,法律不会放纵,公众不会轻饶。

有个别网友认为明星去嫖娼,是满足个人生理需求又不用负责任的“明智”之举,这种错误的价值观令人大跌眼镜。李易峰事件就是一个警示,放纵自己的欲望,不洁身自好,难免自食其果。不管是所谓的“光谈恋爱不结婚”,还是以恋爱为名行其他不轨之事⋯⋯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甚至违法。三观不正,对自己、他人、社会缺乏责任感,灾殃迟早会来临。只有台上台下、人前人后都是真真正正的正能量,才会有长长久久的流量。不管是哪个圈的哪个“顶流”,都请牢记警察叔叔的正告:远离嫖娼别心动更别行动!举一反三,人生之路该怎么走,人生轨迹该怎么画,都须三思而后行。



人民网:李易峰的粉丝该醒醒了

12日,人民网发表《李易峰的“粉丝”,该放手就要放手!》的评论,全文如下:

随着警方的一纸通报,演员李易峰嫖娼实锤了!特别是通报中的这句话:“该人对多次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说明李易峰不是初犯,而是惯犯,其违法犯罪和不知悔改已经是不争事实。

但吊诡的是,仍有一些粉丝执迷不悟,奉行“三不”策略:不相信、不接受、不抛弃。也就是说,不相信李易峰嫖娼,不接受警方通报的内容,对李易峰更是不离不弃。“中毒”如此之深,令人无语。这也说明,身为公众人物,知名艺人一定要洁身自好,不然真带坏青少年。

其实,当李易峰嫖娼的消息刚传出时,一大批“粉丝”就表示绝不相信,并对该传言嗤之以鼻,甚至在网上到处挞伐发布这一消息的人。事实证明,他们错了,他们还是太单纯了。

也许这些“粉丝”涉世未深,一旦认定了偶像,便不由自主地加以“神化”。这是因为他们缺乏最基本的独立思考能力,把所谓的偶像想象得过于完美。对这样的“粉丝”,不必贴标签,也不能一味嘲笑他们,而要因势利导,通过推心置腹的交流等方式,尽快让他们清醒过来,回归现实;让他们真正懂得追星的分寸,避免陷入泥淖中不能自拔。

更要看到,这些“粉丝”可能有人操弄。正像一些公司培植明星“饭圈”一样,一些明星的经纪公司等也炮制粉丝团,并发展为粉丝经济。通过“洗脑”让不谙世事的青少年对所喜爱的明星忠心耿耿,让他们处处、时时捍卫明星,对明星无怨无悔地付出时间、精力和金钱。在这个过程中,相关经纪公司大肆挥舞镰刀,收割这些“粉丝”,这是不道德的,也是涉嫌违法的。

中央网信办多次在全国范围开展“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的就是包括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等乱象。此外,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以号召“粉丝”、雇佣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等行为也都在打击之列。

李易峰的“粉丝”该醒醒了!该放手就要放手!不要活在幻象中,不要在虚幻中迷失自我,更不能被不法分子坑骗了还为不法分子辩护。有句话说得好:“默默地喜欢就默默说再见。”

新闻多一点

据《法治日报》报道,面对品牌方的解约,明星可能会面临赔偿问题。明星与品牌方双方是合同关系,单方解约需要合同的明确约定,对于约定不明的事项,应当根据合同法定解除情形进行解释。品牌方与明星签订代言合同,通常是看中明星的优质社会形象和社会评价,一旦明星的社会形象坍塌必然会对品牌方的商业利益造成影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品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明星退还佣金、赔偿品牌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与其他损失等。

其次,除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外,对于嫖娼被拘留的人员,在相关行业要求、道德标准方面,也需要承担不良后果。例如,对于演艺人员而言,相较法律制裁,行业抵制及公众道德谴责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

(内容来源:中国妇女报、人民网、中新网)

作者: 编辑: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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