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绍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多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柯征启告(2022)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绍兴柯桥经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施齐贤ZD2021-15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齐贤街道曙光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齐贤街道曙光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240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柯桥区人民政府将组织齐贤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齐贤ZD2021-15地块规划初步选址意见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柯征启告(2022)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绍兴柯桥经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施齐贤ZD2021-16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齐贤街道曙光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齐贤街道曙光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947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柯桥区人民政府将组织齐贤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齐贤ZD2021-16地块规划初步选址意见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柯征启告(2022)0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安昌ZD2021-02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安昌街道白洋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安昌街道白洋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66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柯桥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安昌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安昌ZD2021-02地块规划初步选址意见及红线图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柯征补告(2022)005号
因齐贤ZD2021-56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齐贤街道朝阳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695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柯桥街道群贤路2432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2年6月11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
柯桥区齐贤街道朝阳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齐贤ZD2021-56地块勘测定界图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联系电话:84122156 监督电话:84126674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柯征补告(2022)004号
因齐贤ZD2021-54-1~2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齐贤街道兴齐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7.687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柯桥街道群贤路2432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2年6月11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齐贤ZD2021-54-1~2地块勘测定界图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联系电话:84122156 监督电话:84126674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柯征补告(2022)003-1号
因齐贤ZD2021-31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齐贤街道增大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347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柯桥街道群贤路2432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2年6月11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齐贤ZD2021-31地块勘测定界图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联系电话:84122156 监督电话:84126674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 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柯征补告(2022)003-2号
因齐贤ZD2021-31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齐贤街道曙光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838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桥分局(柯桥街道群贤路2432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2年6月11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齐贤ZD2021-31地块勘测定界图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联系电话:84122156 监督电话:84126674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 日
(内容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 编辑:钱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