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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就业歧视?勇敢说“不”!

2022-03-08 15:29

来源:越牛新闻

“我在那个公司已经工作两年了,但是因为我怀孕了,所以他们打算变相让我离职。”张女士满是委屈地说道。

绍兴张女士原本在公司的行政岗位,但由于怀孕,公司安排其调岗到车间,车间空间密闭,味道重,甚至还要上夜班,这对刚怀孕的张女士来说身心和精神都遭到了极大的打击。无奈之下,张女士来到了绍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助。

“面对这种情况,不要害怕,要拿出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绍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继续说道,“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才可以进行调岗,这种调整必须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否则就是违法的。单位无故解除孕妇的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以及一个月工资。”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给张女士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其实吴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性别歧视成了女性在求职过程中难以绕开的绊脚石。女性就业环境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下逐渐向好,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仍然存在女性就业歧视。

绍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坚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不放松,以“法”为笔,勾画保护妇女权益“安全线”。通过“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的法律咨询,畅通咨询渠道;通过抖音公众号自制相关妇女权益保障短视频,结合生活时事传播法律知识,线下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法律宣传和指引手册,织密起与女性的宣传线;通过窗口值班安排女性在场,避免出现女性因性别产生不敢咨询的情况,以女性视角触及女性当事人的内心深处,窗口设立智能终端自助机,即点即查,简化流程,保护隐私,连接起与群众的情感线

权利的争取不能仅等待外部的施予和恩赐,也要靠女性主观上的努力争取。如果受歧视的女性选择忍气吞声,用人单位自然有恃无恐。希望有更多女性勇敢地站出来,拿起法律的武器,敢于向性别歧视说不。

(内容来源:绍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作者: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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