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兄弟姊妹争夺财产常有发生,但今天的主角于某,却和亲生儿子们打起了争夺遗产的官司,不禁令人唏嘘,是什么原因让这位古稀老人走到诉讼这一步?
原来,于某与丈夫江某育有两个儿子,还共同拥有一套房屋。2016年,江某去世,生前未立遗嘱。近年来,于某的身体状况比较差,经常需要住院治疗,特别希望在生前能够确认涉案房屋份额,以便筹划身后之事,但两个儿子并不配合,不愿通过协商或公证确认份额。无奈之下,于某趁出院休养的间隙,向杭州市拱墅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公法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继承江某遗产。
于某属于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区公法中心为她开通绿色通道,以“四个当天”(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派出援助律师跟进服务。援助律师与于某多次见面交流,了解到她最大的困惑是因为不懂诉讼程序,证据材料的准备得不齐全,导致问题一直无法解决,久而久之成了一桩心事,也影响了她的身体健康。
司法实践中,法定继承案件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三类:一是继承人身份问题。不仅是非婚生子女、养子女身份关系等相对特殊关系需要确认,还需查明所有继承人,故举证时应考虑各类关系证明,以上材料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开具。二是是否主张平均分配。在无遗嘱情况下,遗产原则上均等分割。若主张多分,则需证实已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居住生活,可围绕共同生活时间及生养死葬的费用支出来举证。三是遗产的出资。若继承人有部分出资,则需根据证据出示情况,认定该出资是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帮扶或赠与,但仅凭出资行为而主张多分份额的请求,多数不会被支持。
于某的案情并不复杂,被继承人江某无其他特殊关系人群,也未曾立下遗嘱,综合考虑于某的身体状况及均分遗产的诉求,援助律师建议先提起诉讼,再争取调解解决。于某配合提供结婚证、房产证等证件以及江某的死亡医学证明、江某父母先于江某死亡等证明,援助律师则通过杭州房管APP帮助于某调取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记录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援助律师第一时间联系法官,道明情况积极争取调解化解,在法官、律师等多方努力下,于某与二子均同意进行调解。
刚开始,做母亲的认为儿子们应该积极配合自己处置房屋,趁自己还有口气把该分的分了,该说清楚的说清楚;儿子们却认为父亲走后,仅留有这一套房屋,不急着分,认为母亲急着分是别有用心。考虑到双方情绪,法官、调解员、援助律师及时采取背对背调解。一方稳住于某情绪,避免病情加重;另一方为儿子们梳理法律关系,释明司法流程以消除顾虑。涉案房屋二分之一份额为江某遗产,因未设立遗嘱且其父母均先于江某死亡,故于某与两位儿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三人应均等继承涉案房屋六分之一的权利份额。依照法定继承后,于某享有涉案房屋三分之二的权利份额,两位儿子分别享有六分之一的权利份额。待双方态度缓和后,继续向双方阐明调解方案与法律规定相符,不会对任何一方权益有所偏倚,并告知本案调解相对审判的好处是诉讼费减半且审理周期短。
最终,于某与两位儿子均同意遗产均分的调解方案,签署调解协议后,还进行了司法确认。在案件的回访跟踪过程中,援助律师得知于某还与两位儿子就涉案房屋的产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确认房屋权属归其中一人所有,该所有人对其他人折价补偿后已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手续。至此,也算得上一个美好的结局。
律师点评:随着家庭私有财产价值的增高,如何避免在财富传承过程中出现争议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当争议出现,如何解决也变得极为重要。除知法、守法、用法这项法治社会的必备技能外,还需考虑矛盾根源及人性本真才能实现逝者安息、生者和谐的继承法宗旨。(文中所涉当事人均为化名)
(内容来源: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拱墅区司法局)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