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社保补贴的朋友,相信早在去年绍政办发(2020)29号文件发布的时候,就发现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也就是大家俗称的4050社保补贴政策)享受期限发生了变化。但是涉及其他方面的变化可能没有引起关注,导致在享受补贴时会出现一些小问题。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一下咱们就业政策的重要新变化,希望能帮助大家都顺顺利利拿到补贴。
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是享受很多就业政策的大前提,此次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发生了如下变化:取消了原“3545”人员认定,新增了两类人员认定,分别是
1、 “失业登记满2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在浙里办或者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均可办理)。
2、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失业人员(指正在赡养的直系亲属中有患有重大疾病,且本人已办理过失业登记的人员《重大疾病范围依照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病种范围确定》)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前,被招用人员需先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困难认定在浙里办及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均可办理),再为其办理招用录用手续,否则无法享受补贴。
“灵活就业”,有了明确的概念
下列以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1.无招用从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及参加经菅的家庭成员;
2.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 务活动;
4.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
5.依托互联网平台接受网约工作任务并获取劳动报酬,且依法不属于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敲重点!就业政策变化具体在这里
社保补贴(4050)
1、补贴项目调整:根据实际的缴费情况进行补贴,只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可单独享受养老或者医疗补贴。
2、受理时间有限制: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符合条件后2年内提出社保补贴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比如2021年8月登记,原本应该于2022年9月申请补贴,若在2024年8月前未来申请补贴,则2021-2022的补贴不在受理)。
3、参保范围有要求:新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地限定在绍兴市范围内(外地参保的可将保险交回户籍所在地),在绍兴市外缴费人员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市内后方可提出社保补贴申请(省内不能转移的,需要后续在越城区开户缴费,才能提出补贴申请)。
创业补贴
(一)增加补贴项目:营业执照为2020年8月27日(包含当天)起登记注册的就业重点人群或农村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范围扩大:申请条件由原来越城区城镇就业重点人群扩大为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农村户籍人员和就业重点人群,在法定劳动期限内在越城区范围内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
(三)补贴申请条件: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的,必须以注册单位名义缴纳社保,自谋参保不在受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的,给予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5000元。
(四)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符合条件后2年内提出创业补贴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内容来源:越城人社)
作者: 编辑:方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