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百花齐放的季节,很多人都喜欢在家里种些花花草草,点缀一番。不过,大家也要注意,不是什么美丽的花都能种,以防不知不觉中就触犯了法律。
“我看见花了,像罂粟?!但不确定”前不久,有热心网友在抖音平台上向越城公安反映,称在市区某村子内看到路边一户人家家中有许多色彩艳丽的花儿,跟网上看到的罂粟花很像!
罂粟花绚烂华美
在其华丽的外表下还有另外一个名字
“恶之花”
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
它的果实可以直接加工成鸦片和海洛因
作为三大毒品原植物之一
罂粟一直是警方打击的对象
(种在泡沫箱子里的罂粟花)
网友的@,立即引起了禁毒大队民警的高度重视。通过辨识网友提供的图片,虽然不是很突出,但民警还是一眼认出图中开着美丽花朵的植物就是生产毒品“鸦片”的原材料罂粟。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地点,4月9日上午,民警来到种植有罂粟花的小院。现场,民警在小院四周又发现了多处种植在泡沫箱内的罂粟花。经查,这些花系村民刘大姐所种。
刘大姐今年50多岁,平时喜欢在院子里种些花花草草。据了解这些罂粟花都是她今年刚播种的。当民警告诉她这些是毒品原料时,大姐很吃惊,她称当时是在附近地里看到有人种着,自己看着好看,就随手问人讨要了一些种子。
在民警的科普下,刘大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将种植的罂粟花全部铲除。通过现场清点,刘大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20余株。
考虑到刘大姐不知情且种植数量较少,现场认错态度较好,民警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之后,民警也实地走访了刘大姐当初看到种植罂粟花的田地,发现该地块已被翻整,没有种植罂粟花的踪迹。
据越城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积极提供线索的热心网友,经核实情况后,大队会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接下来,禁毒大队还将通过线下进学校、社区摆放禁毒展板、展示仿真毒品、发放禁毒宣传册,网上直播课等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开展各类禁毒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识毒,拒毒,防毒”意识。
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通过抖音、微信等各类网络平台,为蜀黍提供线索,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警方提醒罂粟花虽美,但其属于毒品原植物,不论数量多少均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轻则治安处罚,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凡有种植罂粟的请自觉铲除!
否则,警方一律查处,严惩!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内容来源:越城公安)
作者: 编辑:施妍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