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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个体工商户,这事31号截止!错过有大麻烦

2020-12-04 16:28

来源:越牛新闻

今年受疫情影响 

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

为了帮扶商户们尽快复工复产

市场监管部门推出一系列扶持举措

其中之一就是

将2019年度个体户年报截止时间

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12月31日!

个体工商户年报本月末结束,

未按时年报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事关信用,请按时年报!


请个体工商户们抓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zj.gsxt.gov.cn/index.html)进行申报。

或是长按以下小程序码打开“个体户年报”。

填写年度报告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01

在登录电脑端页面时,在“第一栏”中正确选择主体类型:个体工商户。

02

首次年报的市场主体先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每个用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成功以后,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及预留手机验证码登录,选择“年报申报”即可进行年报内容的填写。

03

录入主体名称时,个体工商户按照营业执照上记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填写;录入时要防止误按空档键造成无法登录。

04

如要确认年报信息是否为“已公示”状态,请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在“查询”窗口录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基本信息”页面中的“企业年报信息”栏目。页面如显示“2019年度报告信息”和“公示日期”,即可确认“2019年度报告信息”已报送公示。

市场主体年报是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而企业通过年报,可向外界展现企业的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69 号)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考虑到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长至 12 月 31 日,未进行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否则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同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直接影响市场主体信用,并面临被联合惩戒。一旦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个体户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资质审核、从业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时,将受到更为严格审查或面临限制。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现在也是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担保等金融活动的参考依据。

一句话总结,不年报

企业到处受限,经营寸步难行!

早报早安心~

(内容来源: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编辑:厉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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