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居住在越城区的市民反映,邻居装修时打掉了承重墙,多次投诉却找不到部门对其有效监管和处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敲掉承重墙、下挖地面等“野蛮装修”行为频发,而越城区范围内对该项行为的监管却处于“断档”。这一问题到底应该由谁监管?为什么会“断档”?
野蛮装修频发
监管有法可依却出现“断档”
单女士是越城区东浦街道绿城小区文昌坊3幢1楼的住户。去年10月,她无意中发现客厅的房梁上出现了裂缝。仔细一查后,客厅、阳台、卧室的墙和天花板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痕。当时,楼里其他住户家也出现了裂痕。单女士打听后得知这可能与三楼住户装修车库时地面下挖有关。
单女士:他把整个地方都这样挖深,本来是个框架泥土堵住的,把泥土挖深了,那不是有点倾斜吗?导致我们整栋楼开裂。

绿城小区文昌坊3幢3楼住户装修时,将车库地面下挖超30厘米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车库的地面比旁边低约30厘米左右。单女士告诉记者,发现这一问题后,他们向属地街道以及12345进行了反映。街道综合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也多次上门,并贴了4次《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恢复原样,甚至还搬走了车库里面的东西。但三楼的住户一直没有恢复车库原样,还住了进去。
单女士:让他恢复原样,一直不动不动。一个月后,锁装上去,光明正大住进来了。这个告示也是东浦街道行政执法贴的,后来都变成符合了。
该楼的二楼住户姚女士则告诉记者,三楼的住户车库装修很“野蛮”,楼上房屋装修也很“野蛮”,导致她家烟道被毁、天花板漏水。她多次反映,也一直没得到解决。

由于3楼住户野蛮装修,单女士及其他住户家出现漏水、墙壁有裂痕
对此,东浦街道综合执法中队队长沈剑表示:“所有12345关于室内装修的投诉是由我们城管来承接,我们书面告知,告知你以后,你改就改,你不改,我们没有后置手段,我们没有执法依据。”
越城区塔山街道严家潭的亓女士也遭遇了楼上住户“野蛮装修”。亓女士认为,楼上住户敲掉了承重墙,危及整幢房屋的安全。于是她多次向12345反映,街道综合执法队员上门劝阻,但楼上住户仍在装修,目前已基本装完。
亓女士:塔山街道的他们来看的,他说这个是承重墙,你怎么知道?他(执法队员)说,我们不懂,就算是承重墙的话,我们也没有权利管。
越城区鉴湖街道海亮御景园的住户毛先生也因为楼上住户敲掉了具有承重作用的飘窗进行投诉。但属地街道和市综合执法局都给他回复:没有执法的权力。为此,毛先生特地去查阅了《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里面明确写着敲承重墙的处罚措施,为什么实际却无法执法,他表示不能理解:“按照浙江省颁布的一个明确的法律条例,住宅不得拆除楼板,还有梁柱、承重墙,拆掉以后,住房建设部门进行处罚。已经有依据了。”

楼上住户将具有承重作用的飘窗敲掉
除了毛先生提到的《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记者在住建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也看到了相关规定,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越城区:曾成立工作小组 今监管只剩劝导
为什么有法规条例却没办法执行?法规中提到由住建部门执法,为什么又转到了综合执法部门?
越城区编办主任寿建明表示,2017年市建设局把相关事权下放给了越城区建设局,但越城区建设局没有执法队伍无法承接。由于相关的信访投诉无法处理,2018年越城区开过一次协调会。“专门建立了一个专班,信访部门接到这种投诉举报的事件告诉给属地镇街,由属地镇街牵头由综合执法中队先去进行前期的踏勘处置、了解情况、告知。这个情况中会有一些不听劝阻,由他们(专班)牵头把建设局和综合执法局召集起来开展联合执法。”寿建明说。
记者在该协调会的会议备忘上看到:工作小组由越城区建设局房管处书记单晓敏担任组长,越城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张文胜任副组长。记者联系了张文胜,他表示岗位已经调动。随后,记者多次联系单晓敏,但没有联系上。由于会议备忘上提到的越城区建设局已经改名为越城区建交局。记者又联系了越城区建交局房管处主任周宇琦。

越城区室内装修执法职能信访处置协调会议备忘录
周宇琦:装修这块东西跟建管科联系吧。
记者找到了越城区建交局建筑业管理科。
科长沈重:这个小组我们不参加的,房管处牵头的,但现在人员都散掉了。
记者:我看有个成员刘卫东?
沈重:没有了。
记者:还有单晓敏。
沈重:调到局里了。责任落实应该到街道。
记者随后采访了塔山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柴中凯。
柴中凯:法制部门就说了,我们接这种单子就是以劝导为主。
对此,越城区综合执法局法制科副科长于建永表示:我们有哪些执法能用都是有规定的,执法事项是没有(室内装修)这个的。我们没接过这个事项,但是我们区政府开协调会议,让我们去管一下,所以我们做简单的告知书,告知你怎么做,但是法律效力、强制性没有。
市级部门:原单位事权已划出 新单位事权未公告没有执法权
越城区室内装修监管工作“断档”, 是因为当初市建设局事权下放没有承接好所导致吗?市城建稽查支队支队长顾建汉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16年的时候包括室内装修在内的116项事权就划转给了市综合执法局,但市综合执法局一直没有接。
顾建汉:16年的时候是根据省政府的综合执法改革,原来建设局做的一部分的建筑业跟房地产业的划给他们,省编办批下来认可的是116项
记者:室内装修也包括在116项里面吗?
顾建汉:对。16年10月份的时候,我们把编制都划转到综合执法部门。原来有个方案要公告,他们领导人变更后也一直没有接。实际上早点接的,17年事权下放的时候可以同步下去的。它也可以直接(下放)到(区)综合执法。
顾建汉说,2017年市政府要求市级部门的事权下放,他们又把一部分事权下放到了越城区。此前划转给市综合执法局的事权继续做协调。期间,越城区老城区6个街道室内装修仍由他们监管,直到2019年市编办把室内装修的监管职能写进了市综合执法局的三定方案。
顾建汉:19年4月份以后我们支队就不受理室内装修投诉了。(19年)3月11号(市)综合执法的三定方案出来后,我们有个过渡期的,到4月1日我们就不再受理。
市信访局网络信访处处长余牮也证实了这一说法。2019年3月,市综合执法局的三定方案里明确了相关职能。因此,去年4月1日开始,12345政务热线接到室内装修方面的投诉都转给了市综合执法局。相关投诉件的办理情况也都考核在市综合执法局。
对此,市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小萍表示:接到12345转来的投诉件后,他们一般转到属地镇街。由镇街的综合执法中队去处理。虽然目前已经在做该项工作,但他们并没有执法权。要等9月份省里综合执法的事项清单下发后,才能执法。
陈小萍:要等那个事项公告以后,才能够去处罚。
记者:现在还是劝导?
陈小萍:要公告以后。
记者:不能以编办为准。
陈小萍:就是要以公告为准。
记者了解到,除越城区外,目前我市其他几个区、县(市)的室内装修监管均有明确的单位在落实。其中,柯桥区、诸暨市、新昌县由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上虞区和嵊州市由住建部门负责。
观点:弥补执法空档,更要补上追查失职懈怠之缺
组织也成立过,协调会也开会,文件也出过,几经周折之下,有关部门都成了无关部门。如今前任不管、现任难管的尴尬该如何避免?这个执法空档期该如何补缺?这是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也是维护业主权益的底线保障。
法规一直都在,执法却屡屡脱节,如果不倒追相关责任人,何以向“野蛮装修”的受害者交待?何以正纲肃纪,体现法规的刚性与无私。
(内容来源:FM93.6《新闻纵贯线》)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曹婷 编辑:钱天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