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市中院专门出台《意见》,从提升司法公信力、持续强化产权保护、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等8大方面提出25条政策措施,为我市“八大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绍兴法院的工作内容中,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将成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疫情发生后,绍兴不少外贸企业面临各种纠纷,在接下来一段时间,绍兴法院将妥善审理各类涉外纠纷,服务绍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另外,还将依法支持保护各类投资者在绍兴的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行为,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要求,创新服务企业举措,保障更多“市县长项目工程”落地见效。
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服务保障高能级现代城市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意见》共梳理出3条措施。其中,对事关城市转型发展重点工程案件,市中院将建立建设工程案件咨询专家库,以“快立、快审、快裁”的方式来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在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过程中,绍兴两级法院将妥善审理涉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中产生的纠纷,大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当然,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做法,法院也将坚定不移地把保护摆在首位,尤其在围绕高标准自然生态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该《意见》将作为我市依法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指导性意见。
目前,我市法院正积极推动人民法庭功能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拓展,各地法院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分类施策,推动案件由“社会调解优先”向“法院诉讼断后”递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建设。
(内容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越牛新闻见习记者 周梦琪 通讯员 杨敏儿 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