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应疫情期间企业和群众的交通需求,寓管理于服务,为企业复产复工、各类物资运输、城市运行恢复贡献公安交警力量,绍兴交警主动作为,广泛深入各类企业,及时了解企业需求,靠前做好服务,为复工复产提供交管服务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全面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通过前期走访与了解,近日绍兴交警出台疫情防控服务管理“双十条”,通过服务与管理两方面,在全面管住重点车、重点人和重点区域的同时,全力保障人流、物流、商流畅通,努力营造全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服务“十条”
1、建立与卫健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在加强主要医院、隔离点等周边交通管理的基础上,建立疫情处置应急小分队,配合卫健等部门开展疫情相关人员紧急运送、医疗及防疫物资紧急调配等任务。
2、建立与交通运输部门、高速交警等的协作配合机制,对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口等“三返”重要通道,加强警力部署,完善勤务机制,切实做好务工人员返岗运输保畅工作。
3、全力保障企业通行证办理,对复工企业因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急需使用的车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按需发放、快速发放”原则,以最大限度、最快速度为其办理疫情防控专用通行证;迅速启动本地物流运输、企业生产、民生保障、工程运输等绍兴市辖区通行证办理工作,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通过远程联系或上门走访,了解企业诉求,积极帮助解决物资运输等复工复产过程中存在的交通运输方面困难和问题。
4、对运送疫情防控、生产材料、民生服务等物资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开通事故快处通道,能现场调处的一律现场调处,现场无法调处的,加快办案流程,快速处理、快速放行。
5、对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由指挥中心引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通过远程处理、在线处理等方式,提高处理效率。
6、对疫情相关车辆登记上牌实行特事特办,设立“应急窗口”,为救护、防疫和运送医护人员、疫情防控物资,以及运送民生物资的车辆办理登记上牌等紧急业务,并实行加急办理、预约办理、便捷办理。
7、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行交管业务在“交管12123”“浙里办”APP等渠道网上办,开通“交管12123”APP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服务,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后台审核、邮寄送达。
8、对群众集中居家防疫、车位不足导致的违停行为,除影响通行且拒不纠正外,予以提醒纠正,原则上不予处罚。
9、对现场发现的应急物资、民生物资运输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纠正为主。对因疫情导致的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者逾期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不予处罚。
10、及时向社会公布货车通行证办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车驾管业务等最新政策,及时回应疫情期间市民对交管工作需求;针对“三返”交通流、市区中小学开学等可能引发的交通拥堵情况,开展针对性宣传引导。
管理“十条”
1、根据市局统筹安排,会同派出所、巡特警等,在主城区加强社会面网格化巡逻,特别对桥梁涵洞、停车场、公园、废弃建筑物、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对疫情重点地区车辆和可疑人员开展盘查,一旦发现疫情相关人员,立即移交属地卫健部门,并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建立全天候网格化区域巡防机制,以城市主干道,高速出口连接道路,环绍国省道和县乡道周边区域为重点,实行24小时勤务运行,做到疫情重点地区车辆必查,织紧织密巡控网。
3、依托交通管理智能化系统,指导路面精准落地查控疫情重点地区车辆。
4、继续开展路面严管整治行动,每周组织不少于1次的全市集中统一整治行动,紧盯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中重型货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严查机动车酒驾毒驾、涉牌涉证违法、危险驾驶、开车使用手机、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提高街面见警率,加强对主城区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和物流基地、专业市场、人员密集型用工企业、大型社区的警力部署,对企业、群众求助的交通警情,第一时间反应、处置。
6、对辖区所有道路开展全方位排查,对县乡道、村道自行设卡、阻断道路的,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抓紧清理,确保道路全面畅通。
7、建立对高速出口、主干道等重点道路的交通流量日研判制度,全面掌握辖区道路交通流量,分析变化趋势,指导路面勤务动态调整。
8、设置疫情防控期间交管业务窗口处置流程和工作规范,建立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不聚集排队等工作规定,全面做好疫情防控。
9、做好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物资调配,为一线民警、辅警做好防护安全保障工作。
10、加快推进2020年度各项交管重点工作,明确交通立法、枫桥式交警中队创建、平安畅通提升行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路面勤务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推进计划,确保阶段工作与全年工作两不误。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宋微 通讯员 孟洁 编辑:厉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