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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这些地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大伙看清楚了!

2020-01-15 18:19

来源:越牛新闻原创

临近春节,又到了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高峰期。近日,越城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发布《关于绍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明确,由于滨海新城已划入越城区,因此今年越城区“双禁”区域共包含两块:一块东至吼山路,南至绍诸高速,西接柯桥区,北至曹娥江;另一块东至海华路、马欢路,西至前进河,南至海东路,北至开元东路合围区域。

根据规定,在“双禁”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内,凡违反规定非法储存、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没收烟花爆竹,并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越城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未成年人必须要在家长或成人的监护下燃放烟花爆竹,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并严格按照产品外包装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正确燃放。如若发现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统一为110。

作者:越牛新闻记者 戴铭霞 编辑:倪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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