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绍市绿委〔2013〕1号)精神,市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各区、县(市)绿化委员会核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市级森林城镇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经查,认为上虞区梁湖街道等4个乡镇(街道)达到市级森林城镇建设标准,拟命名为市级森林城镇。现将有关名单公示如下:
一、2019年市级森林城镇拟命名名单
上虞区:梁湖街道、长塘镇
嵊州市:金庭镇、下王镇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从2019年12月9日起至2019年12月13日止。
四、公示受理电话
0575-85124946。
绍兴市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绿化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
作者: 编辑: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