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市举行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共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共同回顾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设立以来的工作成就和经验做法,共同畅谈推动新时代绍兴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以此来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
市委书记马卫光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主持。会上,陈灿、徐国龙、杨文孝、唐学兵、翁跃强、求子平、周骄德、张惠民发言。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我国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制度正式建立。1954年7月,绍兴地区各县相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绍兴县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正式建立。1979年,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我市各县人民代表大会先后设立了常委会;1983年11月,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并设立常委会,从此翻开了绍兴人大工作新的一页。
40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开拓进取,推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地方立法全面推进。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已经制定实施《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等6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很好地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二是监督工作卓有成效。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约见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推动了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彰显了人大监督的实效和权威。三是讨论决定更加规范。细化重大事项的范围、提案主体、工作程序等,根据全市改革发展需要作出一系列重大决议和决定,有效地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四是代表作用发挥明显。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代表议案建议质量不断提高,代表联系群众的形式更加丰富,人大代表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更加彰显,推动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
作者:越牛新闻首席记者 张科勇 记者 裘绍泉/文 章斌/摄 编辑:钱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