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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社会和谐基石

2019-11-08 12:10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核心提示

1963年11月20日,毛泽东同志对“枫桥经验”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上世纪60年代初,诸暨枫桥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枫桥经验”由此诞生。56年来,“枫桥经验”在坚持发展中不断迸发出旺盛的生命力,从全国政法综治战线上的一面旗帜,发展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样本,进而上升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和基本经验。

昨天,市新闻传媒中心“回望路标、坚守初心”新闻行动采访小分队来到枫桥镇进行探访。

一条来自基层群众的宝贵经验 

“枫桥经验”陈列馆内,一份份宝贵的历史资料和一个个生动的场景再现,诉说着“枫桥经验”的诞生、演进、发展和升华。

上世纪60年代初,教育和改造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四类分子”,是当时的诸暨枫桥,也是全国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治理难题。

枫桥,成为浙江省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之一。“文斗”,还是“武斗”?基于“以人为本”的出发点,枫桥的党组织领导党员干部群众作出理性选择,以发动群众、教育说理的方式,教育、改造“四类分子”,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当时的骆根土只有八九岁,他依稀记得工作组上门的情景。“武斗硬打不服,文斗不打自招”,911名“四类分子”,绝大多数被就地改造为新人,枫桥罕见地出现了“少捕人、治安好”的良好局面。1963年11月2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此后,为了化解矛盾,调动积极性,枫桥干部群众又创造就地改造“流窜犯”、帮教失足青少年与一般违法人员、为“四类分子”评审摘帽等具体经验,屡开全国先河。给“四类分子”摘帽,“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枫桥经验”成了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在改革开放的时代主题下,社会的变革、体制的转型、利益的调整和观念的更新,使得社会治安和稳定面临新挑战。枫桥干部群众迅速调整工作思路,把坚持“枫桥经验”的着力点放到维护社会治安上,依据《宪法》率先制订《治安公约》,加强农村治保会建设,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实现了“矛盾少、治安好、发展快、社会文明进步”。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紧紧抓住“依靠群众化解社会矛盾”这一主线,不断丰富和拓展自身的内涵和外延,为从根本上加强社会治安工作闯出了新路子。 

一个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样本

世纪之交,经济先发的浙江,率先遇到“成长的烦恼”:经济越发展,社会矛盾越突出。 

如何破解?“枫桥经验”再次准确回答了时代之问。2003年1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强调,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体制性、结构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日益强烈。“枫桥经验”顺应时代社会之变,顺应社情民情之变,着力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2008年4月,枫源村的一次民主恳谈会上,一位老党员提出,古时的保甲制对基层自治有借鉴作用。经过干部群众充分讨论,“网格化”这个新名词产生了。如今,网格化管理制度已推广到全省、全国的很多领域。

记者在“枫桥经验”陈列馆采访。

2010年8月,枫桥派出所退休民警杨光照组建了“老杨调解中心”,依靠从警20多年的经验,在群众中化解基层矛盾,“有事找老杨”成为枫桥流行语。如今,一个个调解组织将矛盾纠纷化解于基层,一个个社会组织将公共服务的触角伸向社会每一个角落,为促进社会安定和谐贡献着温暖的力量。

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又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与时俱进的“枫桥经验”,坚持党建引领,坚持群众路线,突出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经验。

在新时代释放新动能承担新使命

记者昨天在枫源村党群服务中心看到,该中心门口摆着一排自助服务机器,一旁还有代办点。“199个事项可以在中心办理,其中81项已实现一证通办。老百姓办事就近办、即时办、网上办已经成为常态。”骆根土说。

而枫源村村口竖着的一块标牌上,“三上三下,民主治村”八个大字十分醒目。“农村出问题,往往就是因为村干部不按规矩办事。村里任何事情的决策,都应该由群众一起来决定。”“三上三下”民主决策机制应运而生。

民主法治、为民服务,正是枫源村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心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社会治理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多次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广大干部群众根据变化了的形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推动和促进以党建统领、人民主体、三治融合、四防并举、共建共享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

2019年,“枫桥经验”相继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枫桥经验”由基层社会治理的样本,上升为党和国家制定政策、做出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基本经验。

56年的发展,“枫桥经验”已实现了从“盆景”到“风景”再到“全景”的重大转变,全国各地都在学习它、实践它。今年1~9月,光是到枫源村考察学习“枫桥经验”的全国各地的考察团就有1359批次。

而在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钊飞看来,当前,新时代“枫桥经验”正从乡村走向城市,从县域走向市域,新时代“枫桥经验”无论在理念上、功能上还是在内容上都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显然,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市域治理现代化,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争创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是摆在我们当前的新使命。

倾听

骆根土:党建引领 依靠群众

“这么多年来,我们村没有发生过一起上访。‘零上访’的法宝是什么?我总是这么回答,在基层党建的引领下,不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当了这么多年村干部,我对‘枫桥经验’最深的体会是,不管哪个年代,只有依靠群众,才能发挥群众的创造性,才能把群众工作做好。”面对新时代新课题,骆根土始终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为自身的使命和责任,并不断地实践创新,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编者:骆根土系诸暨市枫桥镇枫源村第一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光照:依法调解 化解矛盾

过去,群众常因操场晒谷、农田排灌吵起来,现在,我们调解的多是借贷纠纷、劳资纠纷、交通事故。时代在变化,矛盾的类型也在变化,调解手段当然也需要不断更新。以前的矛盾纠纷比较简单,大多采取情感式调解手段,现在,大家的法律意识都提高了,依法调解才是关键。调解不是和稀泥,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依靠群众的力量,这不就是“枫桥经验”的精髓吗?

(编者:杨光照系枫桥派出所“老杨调解中心”负责人)

2003年11月23日《绍兴日报》报道“枫桥经验”40周年纪念大会。

作者:记者 钟兰花 何 丹 撰文 图片由枫源村提供编辑:黄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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