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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以来已有多人中毒,市疾控中心提醒:野生蘑菇,别采别吃
2019年07月16日 08:22:38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本网讯 因误食从山上采摘的毒蘑菇,新昌县儒岙镇一家6人中毒(详见本报7月5日报道)。事件过去不到一周,柯桥区钱清镇又有人被“撂倒”,所幸已脱离危险。昨天,市疾控中心发出提醒:6至10月为毒蘑菇中毒高发季节,野生蘑菇采不得,更吃不得!  

7月10日傍晚,钱清镇外来务工者付某夫妇食用了从山上采来的野蘑菇。第二天早上8时左右,两人同时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一开始,夫妻俩还以为是普通的肠胃炎导致的,到下午病情加重,才惊觉是蘑菇中毒。”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生说,从夫妇俩的血液检测结果看,两人误食的也是鹅膏菌,中了“鹅膏肽”这种毒。目前,夫妻俩的病情已好转,预计两天后可以出院。

市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显示,自6月以来,我市已报告毒蘑菇中毒事件4起,其中新昌2起,嵊州、柯桥各1起。经流行病学调查,中毒主要以家庭聚餐为主,食用量越多中毒症状越严重,也有患者在食用时饮酒,进一步加剧中毒程度。而这些患者,往往之前有食用野蘑菇习惯,采摘时把多种野蘑菇混在一起,对吃野蘑菇会不会中毒怀着一种侥幸心理。更有患者表示,采摘蘑菇时若碰到一种新类型,会先生吃尝其味道,若不苦涩便认为无毒。

“食用野蘑菇中毒,往往防不胜防。”市疾控中心有关专家说,入梅以来,我市雨量充沛,气温升高,高温高湿的气候环境为各种野生蘑菇生长繁殖提供了有利条件。专家表示,每种毒蘑菇含有的毒素不同,毒素吸收、分布、转换、代谢和危害后果也各不相同。目前,毒蘑菇中毒主要分为急性肝损害型、急性肾损害型、横纹肌溶解型、溶血型、胃肠炎型、神经精神型、光敏性皮炎型7种类型。其中,前4种类型可导致器官功能衰竭,严重者可致人死亡。

疾控专家提醒,治疗毒磨菇中毒没有特效药,最好的办法是远离野生蘑菇。一旦发现误食中毒,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尽快送医救治。


作者: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全媒体记者 汤桂平 实习生 丁一一  编辑:雷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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