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了房就有装修公司找上门,孩子刚上学就收到教育机构的招生信息……信息时代,个人信息经常会被各种非法手段采集、销售给下游商家。近日,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就查获两起侵害消费者私人信息的行为。(7月4日《绍兴晚报》)
对盗用学生信息推销培训项目的商家予以重罚,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平心而论,个人信息泄露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甚至愈演愈烈。受工信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委托的一项调查显示,60%受访者遇到个人信息被盗用的问题。个人隐私成为“公开的秘密”,其结果显而易见:轻则遭受恶意骚扰不断、令人防不胜防,重则直接危害到个人人身、财产等安全。长此以往,势必严重扰乱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
保护个人信息有多难?关键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一个都不少”。遏制“泄露个人信息”的泛滥之势,归根结底要加强法律制度的“硬性约束”。尤其是要抓源头,加大对源头上泄露个人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除了加强行业自律和单位内部管理外,相关职能部门应对重要领域和重点行业强化常态监管,促使金融、银行、酒店、网络公司、商家等信息使用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尤其要通过建立信息泄露源倒查机制、泄露个人信息资料追责机制、群众举报奖励机制等制度,不再让下游环节变得无序失控;同时,要通过健全联防机制、快速侦破体系,始终保持对信息犯罪的高调打击和高压态势,从专项整治走向常态治理。
当然,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还应解决公众维权意识淡薄以及维权机制匮乏的问题。以美国为例,如果隐私被人侵犯,造成了精神或物质上的损害,公民就会诉诸法律。补齐公共责任的“短板”,加快构建信息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业已成为绕不过的当务之急。从治本角度来讲,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提升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敢于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应作为一项硬任务持续“发力”。
在保护个人信息的路上,只有严苛律法与严厉惩处并重,像治理酒驾那样使出铁腕手段,才能形成对个体权利的限制,从而使信息保护律法获得普遍的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