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心 您的位置: 绍兴网 >> 新闻 >> 区域新闻 >> 诸暨市
荣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枫桥派出所受表彰
2019年06月28日 10:04:15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6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我市诸暨枫桥派出所作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之一受到表彰。

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是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组织的,共表彰了全国192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枫桥派出所建立于1950年7月,现有民警27名,协辅警70人。建所以来,枫桥派出所一代又一代民警,始终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弘扬“枫桥经验”,先后涌现出7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和1名“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先后2次被国务院和公安部评为“人民满意的派出所”。

今年3月,公安部印发《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以枫桥派出所为乡村样板,提出创建一批党建统领、民意引领,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我市公安系统积极投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基层所队和特色品牌,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作者:记者 周国勇 通讯员 楼婷 赵梦雪 编辑:陈文华
 
绍兴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绍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绍兴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绍兴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