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热线:“前段时间,我预购了1套5楼的新房(5A02),可交完首付后才发现,房子是4楼的。”昨天,市民石先生致电绍兴晚报热线88880000反映,心仪的楼层变了,房产公司还扣了定金,这样的结果让石先生很郁闷。
记者核实:石先生所预购的房子位于越城区陶堰镇鉴湖大道南侧的鉴湖印象小区。此前,楼盘的位置和房型让石先生一家都很满意。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石先生与家人看了3号楼房间号为5A02的房子,并交了定金。
石先生介绍,6月11日,他与开放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同时交了25万余元的首付款。可双方在签订网签合同时,石先生却没有找到5A02室这个房号。“事后,售楼经理告诉他,所谓的5A02室其实是402室。”石先生说。
石先生以“5A02室”未作备案登记为由,向售楼处提出退房申请。“当时开发商退还了首付款,但定金却要我承担。”这样的解决方案让石先生无法接受。
于是,记者跟随石先生来到鉴湖印象售楼中心。对于上述情况,营销部门的副总经理刘欢解释说:“小区内所有4楼都统一改为5A,而5楼则称为5B。”改名是为了迎合购房买家的需求,考虑到不少人对“4”有忌讳。
“正常情况下,顾客看到5A标记,都会对房间号码中的‘A’有疑问,作为销售经理,他们都会在顾客买房前予以告知。”刘欢说。对此说法,石先生予以否认,他称售楼经理从未就此进行过提醒。
随后,刘欢向记者出示了售楼处与石先生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文件显示,房屋编号为3幢5A02,面积84.57平方米,售价76.8万元。5月5日,石先生向售楼处付了2万元的定金,并承诺于6月4日前支付首付,否则将视为放弃订购,定金不得退还。
“实际上,石先生是6月11日交的首付,按照合同他的确违规了,考虑到石先生的情况,公司还是打算将房子卖给他。”刘欢说,如今石先生要求退房,公司将首付退还,定金按理不应该退了。
一方面,5A02室未取得备案登记;另一方面,顾客购房超期违约。经过一番沟通,最终销售方与石先生初步达成协议:房产公司退还石先生所支付的定金,石先生赔付500元用于弥补售楼处的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