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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为懒政怠政设“蜗牛奖”
“上榜”单位负责人将被问责处理
2019年05月29日 09:50:34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一年实到外资3000万美元,合同外资5000万美元,截至4月份都已超额完成,是否符合申报“奔跑奖”的条件?近日,嵊州市城南新区(三江街道)副主任金甜甜向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咨询。

嵊州市近日出台的“奔跑奖”“蜗牛奖”认定暂行办法,引发了部门、乡镇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据介绍,“奔跑奖”“蜗牛奖”认定的范围主要是该市部署推进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根据暂行办法,相关部门和单位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率先实施,在引进落户嵊州市的重大产业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构建产业平台、城市平台、创新平台、开放平台融合发展的平台体系工作中积极作为,在重大项目推进中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以及其他深化改革勇于争先、推动发展走在前列、狠抓落实行动迅速的情形,可申报“奔跑奖”。

与此相反,对嵊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或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在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不担当、不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导致项目未能按时完成,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群众多次反映、举报,经查实,办理速度明显偏慢或应办理而无故拖延的,在“三服务”活动中,企业和基层多次反映,按规定可以解决而未及时解决的,经审核认定,给予相关责任单位“蜗牛奖”。

据悉,“奔跑奖”采取“自行申报+审核认定”的方式产生;“蜗牛奖”问题线索则采取公开征集、专项督查、上级交办(督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方式收集。“奔跑奖”“蜗牛奖”不限制名额,原则上每季度认定一次。

促有为,治不为。“被评为‘奔跑奖’‘蜗牛奖’的单位,每次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分别进行加分和扣分,上榜‘蜗牛奖’的,还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嵊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作者:记者 陈正军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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