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的某一天,家住诸暨浬浦镇的张老太走在回家的路上发现地上有一颗黄色的花籽,好奇的张老太将花籽捡起剥开后,发现里面藏着一些细小的黑色颗粒花籽,平时喜欢种植花花草草的她将捡来的籽散播在后院的花盆里,与葱、大蒜相伴成长。灌溉了几个月后,在今年的四月份,花盆里长出了大小不一的植物,张老太发现这新长出来的植物独一无二,茎像杆子一样很笔直,茎叶是绿色的,过了没几天这种不知名的植物开花了,又鲜又艳,大饱眼福。
花色实在太诱人,招来了附近村民的驻目围观,略懂花识的村民意识到此花不简单,将此情况上报于当地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张老太种植的竟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顶端已结硕大球形果实,24株毒花正傲慢摇曳在风中,而匆匆赶来的张老太得知毒品花亲手栽培,留于家中却毫不知情,出于观赏种植没想到自已竟然犯了法!
同月的25号,民警经工作发现另一村子的周老太家门口种植着罂粟,30株罂粟花正开的风头上,得知民警为此事前来,周老太表示并不知情,在一次去田畈的路上发现这花开的好看,就等结果取种子拿回家种,来窜门的邻居都说这花开的好看,真没想到这么好看的花竟然是毒品,也不会想到自已这么大年纪还犯法!
民警当场对两老太进行普法教育,并依法对张老太、周老太所种植的罂粟全部予以铲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罂粟在我国是被严令禁止种植的,任何人种植罂粟,不管出于什么本意,都是违法行为,市民们一旦发现有人种植罂粟,应及时向警方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