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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火自燃,副驾驶扔烟蒂,把自己车点燃了
2019年05月05日 16:58:52
来源:绍兴网

4月28日晚8点左右,高速交警绍兴三大队民警在巡逻中突然接到报警,在G15W常台高速江苏方向202K+700M的位置,有一辆货车起火,需要救援。高速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及时联系消防。高速交警赶到现场发现车上两位人员都已经成功逃离,没有人员伤亡。马上隔离事故现场后,消防车也到达了现场,立即对起火车辆进行灭火。

据现场民警询问,车上驾驶员赵某是从临海开出来的,载着一车家用物品,是帮朋友搬家用的,这辆车已经停在那里半年没开了。对于起火原因,驾驶员赵某说可能是副驾驶的乘客抽烟后,往车窗外扔的烟蒂把自己车点燃了,他自己抽完烟是在车内弄灭的,不然也应该不会着起来。驾驶员自己描述的原因确实让现场民警非常惊讶。

但是,在现场民警核查车辆的时候发现有很大的问题,这辆浙J号牌的轻型货车逾期未年检,也没有投保车辆交强险,这样的车也敢上路行驶?驾驶员赵某说这辆车他停在那里已经准备报废,突然朋友说要搬家,就开出来帮朋友运一次。没想到在半路车辆起火了,一车的家用物品也基本着没了,现在车辆也是真的报废了。

高速交警已经对该车采取了扣留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驾驶员赵某将承担逾期未年检和未投保车辆交强险的处罚,此外施救费用,路产损失也都需要赵某承担,因为没有保险,赵某应该损失惨重。

高速交警提醒:往车窗外抛掷物品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烟蒂可能造成车上运载的易燃物品起火,其他物品也会砸中车辆引发事故。此外,各位驾驶员一定要按期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投保交强险,不然不只是保险无法理赔事故损失,更会受到交通法规的违法处罚。


作者:通讯员:施伟刚 沈峰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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