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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第二批典型案例②
2019年04月18日 08:43:52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三)上虞区以程某君为首的有组织犯罪案件

2018年8月,上虞区公安分局通过侦查发现并打掉以程某君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抓获组织成员14人,破获案件190余起。

经查,2012年以来,程某君以老乡关系为纽带,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相对稳定的黑恶组织,盘踞在上虞城区一带,长期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大肆采用软硬暴力催收债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十分恶劣。

(四)上虞区以戚某滨为首的有组织犯罪案件

2018年6月,上虞区公安分局会同嵊州市公安局通过侦查并打掉以戚某滨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抓获组织成员13人,破获案件30余起。

经查,2016年以来,戚某滨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相对稳定的黑恶组织,盘踞在余姚临山一带,长期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大肆采用软硬暴力催收债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虚假诉讼、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十分恶劣。

(五)嵊州市以俞某云为首的有组织犯罪案件

2018年12月,嵊州市公安局通过侦查发现并打掉以俞某云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抓获组织成员20人,破获案件40余起。

经查,2008年以来,俞某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形成相对稳定的黑恶组织,盘踞在嵊州城区一带,长期从事非法放贷活动,成立地下执法队,垄断嵊州、新昌两地废旧电池回收市场,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市场经营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十分恶劣。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5890085,专门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主要受理浙江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导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绍兴市扫黑办:0575-88269600(工作时间)

绍兴市公安局:110、0575-88582218(24小时值守)

绍兴市纪委监委:12388(工作时间)


作者: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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