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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不除安全难保
2019年03月27日 09: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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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近日,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人员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随机暗访督查。从暗访情况看,越城区汤之乡城北浴场、斯宅千柱屋古建筑群、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原市立医院)、滨江大厦、山水华庭小区、绍兴第二医院等15家重点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3月14日《绍兴日报》)

点评

每每读到这样的消息,总是觉得揪心。因为每当进行此类检查,一些单位的消防隐患就暴露出来。为什么平时就发现不了呢?正因为平时不重视隐患排查,才会发生火灾事故。2018年以来,绍兴银泰城、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镜湖校区)、绍兴市疾控中心办公楼、明辉家居城、海纳百川浴场、绍兴饭店相继发生过火灾,火灾原因有厨房过失操作引燃油烟管道残渣,有违规电焊气焊、使用明火,有电气线路故障,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安全是最大民生,对安全不负责是最大的失职。时下,产生消防隐患的情况比较复杂。一方面,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薄弱。一些消防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不扎实,发生火灾事故后,对责任追究决心不大、刚性不够。另一方面,社会面火灾防控任务亦日益繁重。人流、物流、信息流高度集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地下建筑、大型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火灾高危场所数量、规模迅猛增加,导致火灾的隐患也越来越多。同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面相对狭窄,不少单位和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事故是幽灵,时时要清醒。要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着实需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对弄虚作假、隐瞒隐患、漠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关责任人,要从重处罚。要有“居安更要思危”的风险意识、“祸患常积于忽微”的细节意识和“安全是最大效益”的发展意识,无论单位大小,安全标准不能降低、要求不能放松、投入不能减少。管理上最重要的就是落实主体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监管责任传导到位,把问责追责执行到位,把宣传教育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有安全感。


作者:陶 坚 编辑:杜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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