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心 您的位置: 绍兴网 >> 新闻 >> 绍兴要闻
实习期上高速、醉酒、穿拖鞋……
新手司机如此疯狂 后排同伴丢了性命
2019年03月22日 08:12:15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驾驶证才拿到4个月,没有老司机陪同,他独自上高速,而且还穿着拖鞋。不仅如此,他还处于醉酒状态,在高速上穿插超车,结果车辆碰撞护栏,后排乘坐的两名同伴被甩出车外,其中一人遭车辆碾压死亡。近日,经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嵊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肇事司机陈某在嵊州工作,是一名理发师。2018年9月的一天深夜,他在绍兴一酒吧与同伴喝了啤酒和香槟。次日凌晨,他载着同伴上高速返回嵊州。当时陈某取得驾驶证才4个月,处于实习期,但他对自己的车技很是自信,上了高速,当时脚上穿的还是一双拖鞋。

陈某无视交通法规的行为不止于此,他从慢车道超车至快车道,一死一伤的惨剧就此发生。“当时我开的路段两个车道都有货车,我觉得是可以超车,但当我变道后,车子开始飘,我连忙向右打方向,但车子此时已不受控制。”陈某回忆说。

结果,车辆失控撞到右边护栏,旋转后又碰撞中央护栏,后排乘坐的一名同伴被甩在同向车道路边,另一名同伴穿过后挡风玻璃甩到对面快车道,之后遭经过的两辆车碾压死亡。事故发生后,民警对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7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表示,本案中,被害人虽系对向行驶车辆碾压死亡,但高速公路属于封闭式,行人无法进入,碾压突然出现的物品,对于对向车道上的车辆来说属于意外事故,两车无违法行为,无需承担事故责任。相反,陈某存在实习期无相应驾驶人陪同,穿拖鞋、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穿插超车等多个违法行为,而这些行为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陈某应承担全部责任。


作者:记者 王晓宏 通讯员 盛风 编辑:陈文华
 
绍兴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绍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绍兴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绍兴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