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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者”被列入“全国黑名单”
柯桥人何某被国家相关部门联合惩戒,5年内坐飞机、高铁将受限
2019年03月08日 07:58:38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绍兴晚报2018年12月5日曾报道此事

昨日,记者从柯桥区卫健局获悉,去年底在绍兴市中心医院殴打医生的患者家属何某,近日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将被国家相关部门联合惩戒,坐飞机、高铁都将受到限制。

据了解,2018年12月3日13时许,患者家属何某带儿子到位于柯桥区的绍兴市中心医院看病,经检验后,儿科主治医师常冠斌诊断孩子患有猩红热。该疾病为法定传染病,需在线报卡,并休息两周,但何某不同意,随后与常医师发生争吵、推搡,继而殴打了常医师。造成常冠斌头部缝了4针,有颅内出血、头晕心慌等症状,之后住院治疗。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认定何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给予何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部门,于去年10月1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明确规定“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将被联合惩戒”。

近日,国家卫健委综合监督局公布了首批7起《严重危害医疗秩序被联合惩戒》典型案例,柯桥区的何某名列其中,被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记者看到,在这些典型案例中,除了殴打医生,还包括倒卖号源、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行为。

记者了解到,联合惩戒内容包括: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先评优资格,不得向惩戒对象授予“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16项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以警示不理性行为,震慑违法者,让医患各方共建更加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医疗秩序。

目前,该名单信息已推送给参与联合惩戒各部门,共同落实联合惩戒措施。惩戒期限自行政处罚结束之日起计算,为期5年。如在惩戒期间再次发生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的,惩戒期限累加计算。惩戒实施期限届满即退出联合惩戒。

■另外六起典型案例

2018年10月22日16时许,刘某在北京市海淀区空军总医院西门外以牟利为目的兜售专家号,扰乱了该地区正常秩序。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给予刘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2018年10月29日17时许,占某等家属因其父余某在湖北省鄂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突发急性左心衰死亡,将病患遗像搁置于医院医纠办办公室,与医生发生争吵,扬言将开车撞死当事医生。10月31日上午,占某等家属又到鄂州市中心医院吵闹,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2018年11月3日凌晨,姜某陪同其妻子到黑龙江省哈尔滨二四二医院急诊科看病。因不满急诊科医师的伤情处置意见,殴打急诊科医师。随后,前往该院骨伤科诊治,又与骨科医师发生口角,并殴打骨科医师。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姜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8年11月6日,梁某在湖北省兴山县人民医院医保窗口办理其父出院手续时,与医务人员发生争执后打伤医务人员面部、损坏办公物品。民警到达现场后,梁某拒不配合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并大吵大闹,辱骂、威胁民警。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决定对梁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7日,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合并处予行政拘留17日的行政处罚。

2018年11月13日17时许,病患家属张某、张某某、牛某某、黄某某将黄某尸体摆放在河南省新安县仓头卫生院诊楼大厅内,私设灵堂、摆放花圈、悬挂横幅,严重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经民警劝说、警告,张某某、牛某某、黄某某拒不服从。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认定张某某、牛某某、黄某某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给予张某某、牛某某、黄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15日下午4时许,病患亲属张某1、张某2等多人在山西省长治和平医院正门口悬挂条幅、摆放花圈,向医院讨要说法。经民警劝解、警告后撤离。12月16日7时50分许,张某1、张某2等多人再次在和平医院正门口悬挂条幅、摆放花圈,严重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认定张某1、张某2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给予张某1、张某2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作者:记者 边锦祥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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