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政治规矩 严抓会风会纪
1月25日至31日,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在杭顺利召开。此次会议专设会风会纪监督组,全程驻会监督,紧盯会风会纪,确保大会风清气正。
政治纪律严明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升对会风会纪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贯彻落实车俊书记在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上的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强调,自觉把中央管党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会务筹备的全过程,干净自律参与到会务保障中去。
组织架构严密
大会秘书处专设会风会纪监督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卫宁同志担任组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胡志权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代表团1名副团长、大会秘书处相关职能组、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组成。在各代表团成立会风会纪监督小组,团长履行会风会纪“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定1名会风会纪工作联络员,坚持抓早抓小抓快抓好,确保干净严肃开好大会。
会纪要求严肃
制定“七不准”会风会纪要求,把“七不准”作为监督重点,坚决把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选举纪律放在首位,作为会风会纪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前站会议、各代表团监督小组碰头会上,强化警示提醒,把会风会纪的各项纪律、各项要求讲清楚、讲到位,做到要求知晓“百分百”。将“七不准”纪律提示卡,摆放在每个代表和工作人员的房间,在主会场及驻地饭店醒目位置放置纪律要求提醒牌,在驻地饭店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会风会纪要求,做到纪律提醒“无死角”。印制《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纪律须知》连同承诺书发放给全体参会代表和列席人员,组织签订会风会纪承诺书,做到个人承诺“全覆盖”。公开会风会纪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记录,各代表团监督小组成员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做到问题反映渠道“无堵塞”。
在驻地宾馆放置纪律要求提醒牌
监督检查严实
开展会场巡查,对到会率、会场纪律进行检查,全程参与大会和分团讨论等议程,组织开展酒店大堂及周围巡查,重点督查参会人员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替会、无故缺席等情况。开展驻会抽查,在晚上以拨打代表房间电话等方式,对代表驻会情况进行抽查,被抽查的代表全部驻会,未发现代表随意离开驻地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组织驻地周围饭店巡察,共察访驻地周边的宾馆饭店、娱乐休闲、宵夜摊点等各类场所30余个,未发现公车违规停放及参会代表违规就餐等问题。开展外围督查,监督检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和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流程》执行情况,规范会场安排、改进文风会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省委“36条办法”。
会风会纪监督组工作人员在驻地周边酒店开展明察暗访
(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