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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颐东华庭业主质疑业委会
3年里你们干了啥?
2018年12月14日 08:19:47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这几天,越城区颐东华庭小区的业主群很“热闹”,业主们接连向小区业委会发问,认为其3年里存在不少违规操作,对此,该小区业委会均予以否认。

颐东华庭小区一业主提供的《业主意见征询函》显示,2016年1月1日,该小区业委会与“绿城物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物业服务合同,2018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于是,业委会向全体业主就“绿城物业”续聘事宜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至2018年12月18日,该征询函落款为颐东华庭业主委员会。记者看到,该征询函上还列有该小区2017年物业费收支情况,而小区电梯广告等公共收入并未列出。

“我问了几名业委会成员,他们说小区3年公共收入大约有10万元,这些钱仍在物业公司那里。”该业主说,按规定,小区公共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业委会理应从物业公司取回这笔钱并妥善保管。“小区业委会都成立这么多年了,为什么小区公共收入还躺在物业公司账户里?”

小区业主陈先生说,按相关规定,小区业委会成立后,房产公司会移交一部分物业用房给业委会,这些物业用房的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我问过几名业委会成员,说这些房子仍由物业公司无偿使用,最近业委会才要求对物业公司进行收费。”陈先生说。业主陈先生提出质疑:“3年时间,业委会为什么要将本属于全体业主的经营性用房,无偿提供给物业公司使用?”

业主谢女士介绍,2016年初,小区业委会与“绿城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事先并未征求业主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业委会要代替业主行使重大决策,事先应征求业主意见。为此,谢女士提出:“在不经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下,小区业委会凭什么代替业主签合同?”

“现在业委会就物业续聘事宜发布征询函,但向业主发放征询函的人却是物管人员,很多业主认为,这样的操作有失公平。”业主谢女士介绍,他们已将相关情况告知小区所在的街道和社区,并联名请求重选小区业委会。

颐东华庭小区业主提供的《关于颐东华庭业主委员会名单的公告》显示,2015年10月,经颐东华庭小区业主选举,共产生7名业主委员会委员。此公告内容表明,该小区业委会成立已有3年。

对于业主提出的“三问”, 颐东华庭小区业委会有怎样的说法?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娄先生,“业委会之前没有银行账户,所以这笔钱只能让物业公司代收代管,现在物业公司已把约10万元的公共收入汇入业委会账号。”他说。至于业主质疑的“物业用房给物业公司无偿使用”和“不经业主同意,业委会擅自签合同”两个问题,娄先生表示,2016年小区业委会成立时,制定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已把这两项事宜的决策权赋予业委会。


作者:记者 陈乙炳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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