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决定认定绍兴壹佳建设有限公司、绍兴市信悦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18家小微企业为市“小微企业成长之星”。
此外,上虞e游小镇等8家集聚发展平台被认定为市“服务小微企业成长优秀平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等12家单位被认定为市“服务小微企业成长优秀单位”。
在过去的一年里,一大批“小而精”“小而新”“小而美”的小微企业崭露头角,有的开启全智能,通过机器换人创造新未来;有的迈向国际,以开放合作共辟新天地;有的驰骋资本场,为实体经济注入新血液。此次评选根据省级小微企业“成长之星”评选要求,对营业额、利润、税收、净资产等指标增幅进行严格把关,经自荐、推荐、评审、公示等环节,并由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这些“成长之星”,有的拥有十几项专利,有的利润年均增长达100%以上,有的税收年均增长达5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