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书法圈十分闹猛:拿着针管注射器往宣纸上射墨美其名曰“射书”,扭头不看宣纸,仅凭感觉写字开创“盲写书法”,更有另类书法家们,用头发写字,用拖把划字,把毛笔插到鼻孔里书写的,真是奇葩至极。
这些书法家究竟会不会写字?翻开他们的作品,竟然不乏中规中矩之作,并非不学无术之辈。是不是书法家们突然走火入魔,或者在沉闷中聊作宣泄?都不是,在我看来,这是“审丑”博眼球。
枯坐书斋练了许多年,作品不能热卖,名气不温不火,于是书法家们坐不住了,不来点创意搞点事似乎这辈子就毁了。于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拿出小丑之术博君一哂,越奇葩越吸睛,越丑化越叫好,总之是出名了,或将名利双收。这年头,书法家太多,关注度太少,不容易啊。
书法之美,千人千面,但章法大体须有,美感大致相通。看不懂的字未必不是好字,一看就懂的字也未必就是好书法,有些书法爱好者穷数十年之功临池不辍,到头来还是个写字匠,笔下全无生气,纸上一团庸俗,遑论翰墨之美与金石气息了,说穿还是书写者未解个中三昧。
艺术审美没有一定标准,但必须有底线,审丑也不一定要一棍子打死,但至少要符合三观。当“审丑”沦为一种雅好,朴素而常规的评判标准是否显得没落与可笑?说到底,个性与非主流终究不是主流,如果“丑艺”成为“雅艺”,“审丑”取代“审美”,小众之娱颠覆了大众标准,这自然是十分可怕的文艺走向。
艺术要深耕于时代,但不能献媚于市场,艺术家心中要有受众,人民大众才是最优秀的专家。自古洎今,多少优秀的作品都是经过大众的认可才流传下来,而不是因为获奖多少或专家好评得以流传。字如此,艺亦如此,为人也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