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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枫桥经验”在城市平安建设中的作用
2018年11月05日 09:40:46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城市平安建设需要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快建立平安建设体系,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城市安全网,为我们打造美丽绍兴、平安绍兴建立坚实而又稳固的平台,更为建设智慧城市创造良好条件

省平安办前几天公布“平安浙江指数”,9月平安指数最高的设区市是绍兴。绍兴之所以能领先全省,与我市平安建设的发展理念息息相关。这其中,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在维护治安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为城市平安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践行“枫桥经验”,发挥其在城市平安建设中的作用,在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得群众者得天下”,密切联系群众者城市安。一是广泛依靠群众。在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大阅兵期间,北京市一共有85万名群众参与到安全管理之中,“西城大妈”“朝阳群众”屡屡受到众多媒体点赞,这充分体现了“群防群治”工作在人民心中的重要地位及广泛影响。二是深入引导群众。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城市安全建设,在政策引导、综合保障上加大力度,在社会风险项目、资金投入、考核评估、监督排查上发挥作用。不断激活社区及居民参与平安建设的动力,从理念上推动形成“我们的城市我们来保护”的主动参与意识。三要加强群防建设。按照目前以镇街、社区、村居为单元的行政管理特点,要运用好“大妈”资源,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保卫组织,建好队伍。尤其是要建立信息员队伍,扩大治安信息员的社会覆盖面,指导他们搜集涉及社会稳定、城市管理、违法犯罪、社区人员的信息以及对社会重大事件的反映等。通过群防建设,使决策管理部门能够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查,有效增强安全系数。

践行“枫桥经验”,发挥其在城市平安建设中的作用,在于深化“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理念。“防患于未然”,城市平安建设必须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一是提高法治意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推动形成群众行事想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心中有法,知道法的价值所在。譬如:对于安全生产、市场销售,我们并不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就是因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导致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法违规的不良分子能够存在,从而影响了一大片,伤害了群众利益,引发了安全事故。二是增强风险预警。从实现社会善治能治出发,确立共同防控安全风险预警。当前,随着气候变化、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类自然灾害以及人为灾害时常发生,必须建立预警机制,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物联网平台,来提高预警实战能力。三是培育安全文化。加强对安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育城市安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安全文化。从“海恩法则”中学到事故发生是量的积累的道理,从“墨菲定律”中学到不可存有侥幸心理,从“瑞森模型”中学到要懂得杜绝链条效应。现实生活中,可以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很多,必须培养群众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的意识,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达到“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的目的。

践行“枫桥经验”,发挥其在城市平安建设中的作用,在于坚定不移走人民治安道路。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目标,城市安全稳定发展离不开社会治安。一是更新思想观念。城市发展,要以新思维应对新常态、以新常态适应新特点,立足危机风险管控,突出重大安保牵引,强化跟踪督查问效,全面推动理念创新。顺应互联网时代特点,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大力倡导“数据安全”理念,推进城市平安工作精细化,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二是构建治安格局。构建由政府引导和支持、社会各界共同行动的全社会参与机制,实现有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单位、社区村居、小区单元等相关主体在内的多元共治,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处理各种涉及安全的突发事件和灾害事件,使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单位齐抓共管,不断激发社会自治、自主和能动力量,努力形成政府和社会、单位和个人、社区和居民共同防范、化解、管控风险的良好局面,彻底将各类安全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三是加强社会治理。着力提升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创新方式方法,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防止各类风险聚集扩散。着力提升打击犯罪效能,创新完善治安源头治理。大力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治理工作,健全系统性安全治理机制,强化对危爆物品、消防、道路交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切实保证城市安全稳定。

城市平安建设需要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快建立平安建设体系,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城市安全网,能为我们打造美丽绍兴、平安绍兴建立坚实而又稳固的平台,更为建设智慧城市创造良好条件。

作者单位 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作者:董 勇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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