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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交通违法每月最高可奖1000元
2018年10月30日 15:50:46
来源:上虞日报

躲开了监控摄像头,却难躲市民“随手拍”。记者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获悉,为进一步推广有奖举报活动,公安交警已对有奖举报范围和奖金作了调整。

今年4月16日以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上虞区范围内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截至10月20日,交警大队已发出“红包”1012个,发放奖金13480元。据统计,有效举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交通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影响后面车辆通行的223起,违法停车675起,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57起,机动车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车辆40起。

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交通守法率,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交警近日对有奖举报范围作了调整。一是增加违法停车举报路段,在原来29条重点道路路段的基础上,新增了城区华维路、迎宾大道、舜耕大道、梁祝大道、多元路、上源路、文化路、半山路、体育场路、解放南路、渡江路等11条路段,共计40条重点道路路段。二是增加举报内容,在原来8大重点违法行为及线索举报的基础上,增加10项新内容,包括:交通信号灯有故障没有修复的;在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机动车逆向行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车道;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连续三个周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

公安交警还大幅提高了奖金额度。除举报违法停车每条奖励10元不变外,新增信号灯故障奖励每条30元,动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由原先的每条20元提高到50元,线索举报奖励由原先的每条50元提高到100元-500元不等。如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车号、车型或者有利于逃逸案件查获的信息,奖励100元-500元。

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受理通过手机进行,群众可以通过关注“上虞交警”微信公众号或下载“交通拍客”APP,实名注册后,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线索进行举报,由上虞交警进行审核、反馈。经公安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后,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


作者:记者 章海宁 特约通讯员 倪才远 编辑:钱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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