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手机记者从上虞区相关部门得悉:从明年1月1日起,原先由上虞区人力社保部门征收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改为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的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以及将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将更有利于部门之间逐步建立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便民高效的征缴体制。
此前,上虞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5项社保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目前仅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是由上虞区社保经办机构征收。
手机记者从相关渠道处获悉:至8月底上虞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17.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43.8万人。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上虞区将贯彻“按时接收、平移征管、提质增效、逐步规范”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职责划转各项工作,确保2019年1月1日起,实现社保费和先行划转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