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心 您的位置: 绍兴网 >> 新闻 >> 区域新闻 >> 上虞区
以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作抵押
上虞发放全国首笔农房租赁权贷款
2018年08月23日 07:52:29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昨天上午,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军从上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领到了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证明。凭此证明,公司当天获得上虞农商银行23万元的抵押贷款。据悉,这在全国还是首例。

为了解决农村大量闲置农房问题,去年上虞区在绍兴市率先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试点工作,推出闲置农房激活三年行动计划。而要让农村闲置农房真正活起来,关键还需要解决权属问题。上虞区经省、市同意,创新推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明确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拥有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有效期最长20年,而且租赁使用权证可用于融资抵押担保,以解决承租人在房屋装修和经营过程中的资金困难问题。

6月初,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租下丁宅乡芋艿湾村3幢占地面积3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的闲置农房,有效期为20年。目前装修后成为民宿,开张进入倒计时。6月20日,上虞区国土分局颁发了全国首本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书,该公司成了“吃螃蟹”者,获得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证书。

不过,凭这本证书仍不能直接获得银行贷款。为此,上虞区国土分局再次出面,向“大通”颁发了这张登记证明,完成抵押贷款最后一道手续。

“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抵押登记,可以有效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上虞区国土分局负责人称,上虞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以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抵押方式办理融资,解决了农房抵押难、交易难以及租赁权可流转等问题,有助于农民增收、乡村振兴。


作者:记者 范文忠 通讯员 王桃李 编辑:陈文华
 
绍兴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绍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绍兴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绍兴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