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小酌,那是文青的范儿;贪杯烂醉,那是酒鬼的干的糊涂事儿。要知道,这喝高了之后,耍酒疯,闹大了,就得进拘留所。在诸暨大唐就有这样一名男子,喝了点酒之后,胡乱打人发泄情绪,他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依法被刑拘。
8月1日晚上10点多,大唐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在大唐某袜厂被人打了。值班民警携两名协警迅速驾驶警车前往处置。在厂门口见到了报警人杨某,当天晚上9点,刚睡下不久的杨某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杨某迷迷糊糊上去开门,开门后一名陌生男子冲进来就对他一顿打,来不及反抗。不仅如此杨某母亲和其中一名员工也被该陌生男子打了。打闹声惊动了厂里其他的员工,一群人合力将满身酒气的男子控制住,然后报警。
民警将打人者带回派出所内,准备将男子约束至酒醒后再作进一步调查。第二天下午1点左右,男子酒醒。
经询问得知,男子庞某38岁,5月初来大唐务工,目前在某袜厂就业。8月1日傍晚6点多,和三个朋友相约到某饭店吃饭。朋友聚会,你一言我一语难免多喝酒。吃完饭后,男子庞某独自一人走回家,还拒绝了好友要送他回厂里的好意。当他走到一条小路时,酒劲上来了,萌生出" 去找人打架发泄一下 " 的想法。他跑到就近某袜厂宿舍敲门,一名男子开门,一脸茫然的杨某摇摇头说自己并不认识他。就这样庞某感觉自己没面子了,朝杨某胸口狠狠打了几下。庞某还说自己印象里莫名打了好几个人。
经法医鉴定,杨某母亲伤势构成轻伤一级。目前,庞某已被依法刑拘。
近期,诸暨大唐派出所辖区已接连发生多起酒后撒泼闹事乃至殴打他人的事件。民警在此提醒:喝酒误事,过量饮酒会对自身的记忆力、注意力、判断力、机能及情绪反应都会有严重的伤害,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幸福,莫要贪杯,切莫无故闹事。否则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