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代公共汽车
说起绍兴的交通运输业,金汤侯是一个绕不开的人物。他创建绍曹蒿公路,租办萧绍公路,受聘苏嘉湖公路,租办新天临黄公路,10年时间连续经营起5条公路线路。抗战胜利后,又全力恢复凋敝的公路事业,并在新中国成立后,将4条公路的经营权移交给国家。
统一浙东公路运输
金汤侯(1888—1967),名城,字汤侯,会稽皋埠人。他幼入私塾,19岁肄业于上海复旦公学,两年后到江西临川,从母舅鲁紫峰学幕,后历任县、府、道公署幕僚。清宣统三年(1911年),任烟台地方审判厅主簿,后担任浙江省新昌、天台县知事,山东省署机要秘书及黄县、即墨县知事等职,颇有政绩。在新昌时,尤其重视发展农村经济,作蚕、桑、烟、茶农事调查,载入县志。
1926年,金汤侯开始从事交通事业。当时,浙江省道路交通局已于1922年修筑完萧绍公路,起点从萧山西兴至终点绍兴北海畈,全长48.58公里,是绍兴境内首条现代化公路。另一条则由私营公司承建的嵊新公路,也于1925年建成通车,从嵊县新桥至新昌西站,全长13.42公里。如何将两条公路连成一体,使绍兴交通既能够连接省城杭州,又兼达沿海地区,带动公路沿线经济发展,成了当时金汤侯一个日思夜想的重大问题。
具有实干精神的金汤侯很快付诸行动。他先是在1926年动工修建绍(兴)曹(娥)蒿(坝)公路,全长36.7公里,于1929年竣工通车。1933年又向浙江省建设厅租办萧绍公路,1934年租办蒿(坝)新(昌)公路,1936年受聘苏嘉湖公路,继而租办新(昌)天(台)临(海)公路。通过租公路而办运输的方式,让金汤侯受益颇丰,短短十年时间就连续获得5条公路的经营权,并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客货运制度。
与此同时,金汤侯还与新昌人张载阳合伙,成立绍曹嵊省道支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名义集资建造公路。张载阳曾是民国陆军上将,又担任过浙江省省长,有了他的影响力作为支撑,金汤侯的公路事业自然是顺风顺水。至抗战前夕,金汤侯陆续经营起绍蒿公路、蒿(坝)杉(树潭)公路、嵊新公路、嵊杉公路,使得全长154公里的萧绍曹嵊新公路连在了一起。此外,他还经营萧山至临海公路,营运里程达260公里,沿线设有站点40余个,不仅统一了浙东公路运输大业,还开创了当时属于他的“公路帝国”。
第一代公共汽车很特别
据记载,1933年1月,金汤侯通过租办形式将省属的萧绍公司收编,成立地方性质的萧绍长途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将自创的绍曹嵊省道支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改名为绍曹蒿长途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起萧山至蒿坝的班车客运,日发客运班次31次,日载客量近千人。
那时候,北海畈和五云是绍兴最早建立的两个汽车车站,格局为平房加停车棚,中间是候车室,两边设有行李房和售票处。当时开行的“道奇”客车,称得上是绍兴最早的公交汽车。黑色车身,白色车顶,车顶鼓起部分用于贮存煤气,车屁股后面挂有一只铁桶炉,烧的是木炭。当汽车发动时,首先要给汽车生个炉子,放进木炭,再倒汽油,点火后用鼓风机吹,鼓风机是手摇的,摇起来还会发出呜呜的声音。车前头还要有一个人手摇钢棍发动机器,等产生足够的热能以后,驾驶员才可以开着车子上路。车子开出去时烧的是木炭,等回来时木炭已经用完,便切换成汽油,好比现在的双能源车。
1941年,绍兴沦陷,金汤侯拒绝跟日本人合作,举家迁往上海租界避难。抗战胜利以后,绍兴公路事业凋敝,金汤侯回到绍兴,修桥补路,购置车辆,全力进行恢复,很快让萧绍公司由战后仅存的两辆旧车发展至48辆。1953年1月,金汤侯做出重大决定,将萧绍、绍曹蒿、蒿新、新天临黄等4条公路的经营权移交给国家,后经省政府批准,以此为基础建起了绍兴国营汽车运输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