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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不落地”新政实施4个月 解放路上的垃圾又多起来了
执法部门查处10多家未按规定投放垃圾的沿街经营户
2018年07月20日 08:12:08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今年3月21日起,越城区解放路实行“垃圾不落地”,取消沿街近百只大垃圾桶,并采取一天三次流动收集,一度让解放路上的垃圾明显减少,市容环境变得整洁美观。然而,最近有市民发现,解放路上的垃圾又多起来了,许多沿街商户未按规定定时、定点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越城区综合执法部门对此开展了整治。

7月18日傍晚6点,记者来到越城区解放南路,此时距离越城区综合执法局规定的垃圾巡回收集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但不少沿街商户已迫不及待地将店内的垃圾提前扔到店外的人行道上,且大多未对垃圾进行分类。

在解放南路与后观巷交叉口的一家内衣店门口,记者见到了一大包垃圾,里面既有衣服包装袋,又有餐盒、奶茶杯等垃圾,一大袋垃圾混装在一起,就扔在店门口的行道树旁。起初,店内人员不承认这袋垃圾是他们扔的,但是记者找出里面的包装袋,袋子的商标就来自这家内衣店,对方只好承认。从解放路延安路口到解放路环城北路口,记者来回走了两圈,发现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其中解放路西侧沿街经营户门口就有七八袋垃圾,而解放路东侧沿街经营户门口也有四五袋垃圾。

根据规定,解放路作为试点路段,推行沿街商铺垃圾巡回收集制度,每天早上8点半到9点半,中午12点半到2点,晚上7点到8点半是收集时间,播放着音乐的垃圾收集车会固定在这3个时段收集垃圾,沿街商户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自觉将垃圾倾倒至垃圾收集车,做到垃圾不落地。

从18日晚上开始,越城区综合执法部门对此进行整治。对于不在规定时间段内将垃圾投放到垃圾收集车,或将垃圾直接堆放在街面,或直接将垃圾清扫到店铺外的行为,执法人员向相关商户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经有10多家沿街商户受到了警告。如果仍未整改到位,执法人员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记者 胡诚浩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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