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诸暨市出台《诸暨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办法》,救助对象在原有的低保类别基础上,新增了支出型贫困家庭。
记者从诸暨市民政局了解到,支出型贫困家庭是指因患大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刚性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该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该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诸暨市户籍家庭。
据了解,诸暨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数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差额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的,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确定。
除此之外,诸暨市将完善低保渐退机制和定期复核制度,强化对最低生活保障的监督管理。该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有出现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拒绝接受对其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及条件,无正当理由多次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的;有与其收入水平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等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最低生活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