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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纪委通报11起典型案例
2018年07月16日 14:54:37
来源:上虞日报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人民群众获得感,挥霍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认同,必须严查严纠严处。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上虞区纪委日前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详见如下:

1、百官街道联新村原村委主任丁岳明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

2013年,丁岳明为联新村建房户在私人建房审批中提供帮助,收受现金2000元。2015年至2017年,丁岳明为个体工商户在村集体土地买卖和建造厂房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多次收受现金合计6000元。2017年7月,丁岳明伪造签名将村集体1万元土地租赁费占为己有。此外,丁岳明还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问题。丁岳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百官街道联新村原党总支委员、治保主任朱永明串通投标问题。

2016年底,在百官街道美丽乡村公路示范建设工程(联新村道)公开招投标过程中,郑某为确保自己所挂靠的公司中标,让其他3名投标人与其串通投标价格,并帮助郑某所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在此过程中,时任联新村党总支委员的朱永明出面帮助商谈串标事宜,并收受串标好处费1.5万元。朱永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百官街道新建居委原党总支委员、百官街道新居民事务所协管员徐苗土骗取公款问题。

2014年至2017年8月期间,徐苗土利用其受百官街道办事处委托担任新居民事务所协管员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假登记新居民信息等方式,多次骗取公款合计4.7912万元,占为己有。徐苗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曹娥街道蒿东村原党总支书记、经联社主任韩兴龙低价出租村集体资产问题。

2011年,韩兴龙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将村集体厂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出租给他人,导致村集体资产损失达十多万元,造成不良影响。此外,韩兴龙还存在参与赌博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曹娥街道新沙居委原居委副书记金锦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2006年至2013年期间,金锦土担任新沙居委副书记、居委委员兼纪检委员等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私人建房宅基地审批和宅基地买卖过程中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09400元。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金锦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小越街道边墩村党总支书记胡国明非法套取集体资金、原村委主任徐树远失职问题。

2013年7月至9月期间,胡国明通过虚列村道路建设工程,并与投标人商定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方式,套取边墩村集体资金共计39878元,用于支付2013年边墩村其他工程资金不足部分。时任村委主任徐树远明知边墩村道路建设工程系为套取村集体资金而虚列的工程,不予制止,仍在该工程材料票据上签署证明意见,造成边墩村39878元集体资金被非法套取。胡国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树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下转第二版)

7、上浦镇渔家渡村原党总支委员、村文书董清干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3年底至2015年底,董清干多次收受工程施工负责人所送硬壳中华香烟5条,价值人民币2000元。2007年底至2017年底,董清干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监管、村民协调、工资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3300元。董清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8、汤浦镇长山新村村委主任钟友新非法套取集体资金问题。

2017年下半年,钟友新在协助上浦供电所处理长山新村村前农田电线电杆安装的面花赔偿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增小工工资的方式,从村集体财务中套取上浦供电所拨付的面花赔偿款资金3500元,占为己有。钟友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9、汤浦镇长山新村原党支部书记董华生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期间,董华生收受一本村低保对象所送“感谢”香烟8条,价值约1700元。董华生受到免职处理,违纪所得被追缴退还。

10、永和镇永和村村委主任徐接见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2016年4月,永和村村民万某某在永和村委办公室将建房选址费2.5万元上交给徐接见,徐接见未及时上交村集体而用以归还他人借款,至2017年3月30日,才将2.5万元归还村集体。徐接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驿亭镇白马湖村原党总支书记赵兴祥、新驿亭村原党总支书记李奇峰串通投标问题。

2017年3月,在上虞区美丽乡村升级版百官至驿亭线建设的二都村工程、春晖村工程招标中,赵兴祥、李奇峰为了承接上述工程,伙同他人进行串通投标。最终两个工程由串通人所控制的公司中标,其中二都村工程实际由赵兴祥伙同他人承建,李奇峰从中非法获利5万元。2017年4月,在上虞区美丽乡村升级版百官至驿亭线建设的新横塘村工程、白马湖村工程、杨溪村工程、杨梅村工程招标中,李奇峰介绍他人参与串通投标活动,非法获利8万元。赵兴祥、李奇峰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11起典型案例,大多发生在村级事项“五公两民生”领域,有的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有的化公为私、贪污挪用,有的弄虚作假、截留侵占,有的雁过拔毛、利令智昏,这些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十分恶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作者: 编辑:钱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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