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心 您的位置: 绍兴网 >> 新闻 >> 绍兴要闻
市民捡到野生鸟类,野保站不愿救还责骂?
诸暨市农林局野保站澄清:这是一场误会
2018年07月16日 08:35:53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7月11日,一则诸暨市农林局野保站被曝“不愿接收救助野鸟,反而责骂志愿者捡鹰”的风波在网上蔓延。热心市民捡到赤腹鹰雏鸟,野保部门出面救护,这本是一桩很平常的事,怎么就演化成引起了争议呢?记者进行了调查。

网曝:野保站“弃鸟不顾”?

“(曝光)诸暨野保站不作为的恶劣态度!”7月11日,网友“鼎安2008”发微博称,有志愿者捡到一只雏鸟,经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赤腹鹰。于是,志愿者打电话向诸暨市农林局野保站求助,结果野保人员不愿接收救助,并责骂他们不该捡鹰。

记者看到,微博呈现的野保人员话语是这样的:“救了也浪费时间,路边随便扔扔掉好了,让它自生自灭吧……你们事情太多了,这次就不追究你们的责任了!”对野保人员的态度,发帖者愤而质疑,并建议当地主管部门重视野保工作。

该微博还配发了一张小鸟的照片,记者注意到,小鸟全身白色绒毛,有着一对圆溜溜的黑眼珠,模样很是可爱。照片显示,此鸟为一只雏鸟,尚不能站立。

记者看到,截止到昨天中午,这条微博的转发数已达64次,此外还有几百条评论。从评论内容看,大部分是指责野保站“不作为”的。

野保站:这是误会

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记者联系上了最先捡到小鸟的徐女士,“7月10日那天在诸暨一个村捡到的,当时风大雨大,它就窝在农田里,看着特别可怜。”她说,这个鸟她以前也没见过,一开始以为是小鸡,于是带回家喂养,结果它不吃米。当天晚上,徐女士将小鸟照片发到微信朋友圈,想让网友认一认。网友赵女士认出了它,说这是赤腹鹰雏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徐女士说,第二天她朋友帮忙联系了诸暨市农林局野保站,11日上午,一名野保人员打电话给她,说不来接收了,让她将小鸟放回捡到的地方。根据野保人员的说法,这只小鸟肯定是从附近巢穴掉下来,亲鸟肯定在找它。“那天下午又说来接收,并让我删除网上已扩散的微博。这条微博不是我发的,我只是把情况告诉过朋友。”徐女士说,她是出于好心才对小鸟施以援手,后又寻求救助单位帮忙,野保人员的话让她感觉很不舒服。

记者了解到,目前这只小鸟暂由志愿者赵女士代为饲养,“野保站的人说要把小鸟放回原地,我想隔了这么多天,亲鸟不一定会来喂食了,我就提出由我来养。”赵女士说,事后,野保站人员跟她签了份协议,写明不能私自处理小鸟:以后放生还是鸟死了,都要由野保站负责处理。

对此,诸暨市农林局野保站又有怎样的说法呢?记者联系了该站相关工作人员徐先生,“这是个误会!接到求助后,我们一般要先问清楚鸟况,然后才安排人员去接收。”他解释说,根据他们多年的救助经验,雏鸟从巢穴掉落后,亲鸟并不会放弃它,还是会继续给它喂食。“热心市民把鸟捡回家,其实是好心办坏事。”他说,除非是小鸟受伤了,才要求送到专门的救助机构。该野保人员也希望借助绍兴晚报给广大热心人士提个醒:遇到雏鸟落地,先不要捡,可在远处观察一段时间,看亲鸟来不来喂,若长时间不喂,可联系野生动物救助机构。

 


作者:记者 陈乙炳 编辑:黄靖芳
 
绍兴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绍兴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绍兴网(包括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绍兴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绍兴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