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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村集体收取土地权益费
柯桥区稽东镇“消薄强村”创新招
2018年07月15日 09:15:08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去年我们村的经营性收入才8.8万元,今年一下子多了14万元,再加把劲,就能摘掉经济薄弱村的帽子了!”昨天下午,柯桥区稽东镇龙东村党支部书记陶国良喜滋滋地告诉记者,这增加的14万元收入,正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凭土地所有权,由浙江裕田红豆杉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权益费。

高水平消除经济薄弱村,是今年柯桥区“五星达标、3A争创”的工作要点。稽东镇位于柯桥南部山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25个行政村有23个是经济薄弱村。6月中旬,稽东镇组织召开乡村振兴“消薄强村”工作部署会,计划在今年底,全镇所有村年经营性收入达30万元以上,其中三分之一村年经营性收入达50万元以上。

部署会上,稽东镇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的意见(试行)》,其中最大的亮点在规范收费,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原则上由村集体主导,流入方须支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定的土地权益费。也就是说,工商资本流转户须在支付农民的承包权流转费之外,额外再支付一笔钱给土地所有者村集体。

“根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原则,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户享有承包经营权,其中经营权可以流转给外来工商户,按规定是要向村集体报备的。因此,村集体凭借土地所有权收取一定费用,是有依据的。”对于这一做法,柯桥区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柯桥区在闲置农房盘活试点中,鼓励村集体利用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向工商户收取费用,以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这一做法得到省国土厅、省农办肯定。

这笔钱要怎么算呢?根据文件规定,原来已流转的土地,按不低于支付给农户流转费的10%比例收取土地权益费。新流转的土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不低于支付给农户流转费的20%比例收取土地流转费。以龙东村为例,该村共向裕田公司流转4312亩山林用作红豆杉基地,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裕田公司协商,收费比例调整到13%,最后村集体得到土地权益费14万元。

文件下发后,稽东镇各行政村纷纷摸排村里已流转土地和准备流转的土地,村集体出面与工商户重新签订协议。裕田红豆杉基地涉及到的龙东村、高阳村、金山村、营口村都完成了土地权益费的协商,分别获得了14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年收入。“嘉琦农业”与稽江村、“舜源茶业”与尉村村、“玉山湾”与车头村等也签订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协议,各村陆续收到土地权益费共计60万余元。


作者:记者 陈 松 编辑:高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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