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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河(湖)长不遇”要有更多倒逼力量
2018年06月20日 09:45:08
来源:绍兴网-绍兴日报

继6月6日、7日绍兴日报记者分六路“跟着河长公示牌问河长”后,6月13日,记者又兵分三路对越城、柯桥、上虞三地湖(库)长履职情况进行电话暗访。令人欣喜的是,无论是第一次随机拨打26块河长公示牌上79个河长电话进行调查,还是第二次到湖泊、水库、山塘实地走访结合电话暗访,反馈的结果总体是良好的。大部分电话都是一打就通,大多数的河(湖)长都做到了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自己所负责河(湖)的水质情况了然于胸。

但暗访发现的问题同样不可忽视。两次暗访发现了一些问题:既有态度不好、底数不明的状况,也有电话关机、人员失联的问题,既有公示牌信息未及时更新、信息不准确的瑕疵,也有湖(库)失管、防汛责任人缺失的纰漏。寻河(湖)长不遇,有的是作风“宽松软”,对寻访者“不待见”;有的是作风“怕慢懒”,干脆关机失联;有的是信息滞后,出现了接替空当;有的则是失察、失管,压根没打通“最后一公里”,河(湖)长徒有虚名。

值得警醒的是,汛期已至,岗位就是战位,我们或许没有防汛生死牌的悲壮,但汛情若起,容不得丝毫松懈侥幸。同样,治水不易,守土就是守责,我们越难忘记夺取治水大禹鼎的一路艰辛,就越应该珍惜治水成效。要知道,哪怕一段河道的污染,就足以让大禹鼎蒙羞。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调查、暗访只是一个开端,决不可虎头蛇尾、草草收兵,必须做好下半篇文章,做到跟进处置:一方面,对于关机失联、刻意逃避的,在调查清楚之后要进行相应的问责,进行必要的通报;另一方面,对于暴露出的作风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相关人员要进行警示谈话,提高思想认识;其三,对于脱岗脱管、渎职失职的,要进行相应的处分,以儆效尤。

寻河(湖)长不遇,需有更多倒逼力量。这种倒逼不仅要有来自媒体的监督,也应强化聚光灯效应,让更多的民众参与进来,通过夯实群众监督基础,将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一段河道、每一片湖泊,做到以监督促实干,以问责促担当。

寻河(湖)长不遇,需有更多倒逼机制。要建章立制,构建起有效的反馈、监督机制,便于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要对公示信息及时更新、及时披露,做好交接工作,防止监管缺位;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风险点防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寻河(湖)长不遇,需有更多奖惩机制。既要惩戒不担当不作为的河(湖)长,也要对敢担责有作为的河(湖)长进行奖励,这种奖励不仅包括政治激励,也应该包括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也只有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通过民众监督的长效机制,才能确保治水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作者:黄 磊 编辑:陈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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