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中,上虞区首宗“标准地”的挂牌公告引发广泛关注。
据悉,将于5月10日摘牌的上虞经济开发区[2017]16号“标准地”位于上虞经济开发区扩展区,与以往出让的工业用地相比,该地块的出让公告中不但增加了亩均产出、亩均税收、能耗标准和环境标准等4项新指标,而且各项指标设定均高于省定标准。如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要求达到400万元/亩以上,亩均税收要求达到30万元以上,亩均产出则要求达到500万元以上。同时,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也从常规的≤7%压缩到了≤5%,提升该项指标实质是压缩工业用地上非生产性用地的比例,促使企业总部逐步向“一江两岸”楼宇集聚。
浙江省是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的发起者与策源地,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开展“标准地”试点。所谓“标准地”,是带着建设规划、能耗、环境、投资强度、亩产税收等一系列标准进行出让的建设用地,企业拿地后出具承诺,通过“一窗受理”即可开工,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验收。据悉,“标准地”改革是推进以高质量为导向的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最终目的是推进高质量发展。
上虞区已将“标准地”试点列入2018年度重点改革项目,并纳入区政府工作报告和部门工作清单,经一系列考察和调研,相关方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上虞区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发文实施。该方案将上虞经济开发区划入上虞区首片“标准地”试验田,并于4月9日推出了上虞区首宗“标准地”,翻开以用地高标准撬动项目高亩产的序章。
据了解,到2018年底前,根据乡镇街道、“两区”区域能评、区域环评开展情况,“标准地”试点范围将扩大至百官、东关、道墟、梁湖、小越等街道,2019年底前,进一步推广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各乡镇的工业功能区。今后,上虞区出让的工业类项目的建设用地中,“标准地”出让的比例将不低于30%,随着上虞区规上工业企业综合排序工作深入推进,“以亩产论英雄”的理念将更加深入人心。
同时,上虞区的“标准地”试点工作也是为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探路,以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服务效能。企业取得“标准地”后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等一系列手续的,可选择“承诺制”办理模式向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请“一窗受理”,并可先行开工建设。综合窗口充分发挥企业投资项目“1+5+X”一体化审批联动机制作用,全面运行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变“企业跑”为“政府跑、中介跑、数据跑”。到今年底,有望实现一般项目开工前“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