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魏梅兵没有想到,3月29日临近中午的那短短两三分钟的“本能反应”之举,会引起那么广泛的关注;也没有想到,连日来,有那么多媒体会电话联系他;更没有想到,那么多网友留言力挺他还要给他“捐手机”……
最近,绍兴一则跳河救人事件引发全国关注,救人者叫魏梅兵,是一位来绍务工人员。包括人民日报微信、新华社微信、网易等影响力较大的媒体都转载了该事件报道,并且很快阅读数突破10万+。此事被关注的焦点在于,魏梅兵当时把人救上岸后婉拒了对方的200元感谢费,但事后发现随身携带的手机因进水而坏掉,他求助媒体想找到被救者报销190元的手机费……
救人者、目击者讲述救人当天细节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魏梅兵,来到事发地点见到了这位网友说的“可爱的老伯”。这是他救人后首次面对媒体出镜。他衣着普通,头发花白,救人当天被水浸湿而开不了机的那个蓝色老年手机,被他放在工作点附近晒着,他期待能出现奇迹……
魏梅兵出生于1959年,是湖北天门人。魏梅兵说,他和家人2001年来到柯桥打工,一干就是18个年头。从头一年,一家攒不到一万元,到现在每年可以攒下三四万元。魏梅兵的工友告诉记者,魏梅兵平时省吃俭用,也没有不良嗜好。
目前,魏梅兵在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精品广场托运部做搬运工,紧邻精品广场的便是浙东古运河(杭甬运河)。他说,3月29日那天,正好在运河附近装卸布匹的他听到了“救命啊”“救命啊”,就放下手头的活,跑向十多米开外的事发点——运河北侧河沿。看到有人落入河中,他想也没想,衣服也没脱就跳下河救人。
记者看到,事发点有两个石墩。根据目击者描述和魏梅兵回忆,29日中午11点10分左右,一女子掉入石墩下方的河中,并且即将没顶。但因为离河岸近,魏梅兵跳下去,马上拉住那女子,并且把她托举上来。而整个救人过程很快,大概就两三分钟,这事都没有引起人围观就已经过去了。魏梅兵说:“当时对方拿出200元现金,连声说‘谢谢’。但我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就没有收下钱,转身就离开了。”
记者在现场附近只找到一个“中国海事”的监控探头。随后记者来到柯桥区港航管理处,该单位相关负责人调取了当天的监控画面。遗憾的是,由于该探头并非360°摄像探头,当时为工作需要,探头对准的是轻纺大桥方向,即事发地的反方向,因而没有拍到当时落水、救人的画面。
记者在精品广场托运部找到了一位搬运工周师傅,当天他看到魏梅兵时,魏梅兵刚从河里起来,“我看到他全身从胸部以下全都湿了,就问他怎么回事,然后又马上提醒他赶紧回家换衣服,”周师傅说,“那天天气还有点凉的,他身上穿着件黑色的大衣。”
记者试着联系了几位网友,他们均表示留言替魏梅兵“埋单”的意愿是真实的,只要给一个魏梅兵的联系方式或打款通道,马上可以兑现留言。例如河北邯郸50岁的杨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公务员,在网上看到魏梅兵的报道后很感动,觉得无论他奋不顾身跳河救人的举动,还是后面提出“报销手机费”的要求,都很淳朴、真实,难能可贵。
事发地附近的海事监控
“Mr.V·G2018”“妞妞”“创未来”“我一贱你就笑”“老梁”“金溪翻译AT绍兴”“敏而”“赵明珂增氧机店”“sanger2”“桃花岛主140626564”“凭海临风219326672”“尤前途”“軍刀”“退伍的新兵”“妙法和尚2”“可乐62202542”“钟生V5”“陈祉行”“火戈3”“whatsns”“还是你方大爷”“我爱听相声睡觉”“微笑面对每一天23968897”等众多网友留言表示愿意替救人的魏师傅“报销”手机费(上两图为部分留言的手机截屏)
求补偿的救人者,还算不算英雄?
这几天,此事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绝大多数网友都表示理解甚至力挺魏梅兵求补偿的做法,认为合情合理,也不会影响救人行为散发的正能量的光芒。但也有少数网友觉得魏梅兵事后求“报销”的做法不妥当,尤其是经过媒体传播后出现了“变味”。
比如魏梅兵的一位工友提出,有的媒体用词不当。绍兴晚报起初的标题是《曾勇救落水女子,并婉拒感谢费:见义勇为者手机进水坏了想找被救者“报”老年手机费》,但后来在转载过程中出现了类似“绍兴男子跳水救人后婉拒酬金,回到家后却‘反悔’了……”“60岁老伯跳水救人拒酬谢后‘后悔’了”这样的标题;他认为“反悔”“后悔”这样的词让英雄形象大打折扣——既然去救人,受伤乃至献身也不会后悔,这点小钱怎么能后悔呢?
有网友猜测,这位魏师傅过了这么多天才来跟媒体说,说不定也是内心经过犹豫和挣扎,总觉得来重新讨回那200元也不好意思。
不过根据魏梅兵的说法,跟媒体说这事,完全是出于偶然。3月29日救人后,他因为觉得不能耽误工作,立马花190元去买了个新的老年手机,并没有想把这个事情广而告之。4月4日和工友吃饭时聊起最近的事情,有老友听到他这个事,就强烈建议他“打晚报热线嘛,让媒体帮忙找找,说不定找到那女的(被救者),帮你买手机的钱‘报销’了也好的”。他也没多想,就打了绍兴晚报热线,并不是越想越后悔才去求助媒体;他只是觉得当时如果第一时间发现手机进水了,就会收下那200元钱,但对跳河救人这件事从来没后悔。
记者咨询了浙江乾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进昌,他表示,一旦魏梅兵见义勇为的事实成立,被救者作为受益人应当对魏梅兵的损失进行适当补偿,也就是说魏梅兵对被救者适当补偿他的诉求就是有法律支持的。《民法通则》第109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见义勇为过程中出现财产损失也适用这一条。
记者今天了解到,柯桥派出所对该事件正在调查中。
“这里好人多,经常有路人帮忙推车”
面对多家媒体采访,魏师傅对“别的人给他补偿或捐助一律不收”的态度还是非常坚决,“几天过去了,现在我其实已经不想这个事了,损失200元算了,这事过去了。如果被救女子看到新闻报道后一定要给我钱,我会收下,但其他人、其他单位的捐助,心意领了,但我不会收,也不需要。”魏师傅昨天对记者说。
当知道已经有数十位网友表示要替他“报销手机费”,魏梅兵说,真的很感动,说明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这里好人多啊。”魏梅兵指着不远处的轻纺大桥对记者说,有时候拉的货很重,路人看到他们在上桥的时候有点吃力,经常会帮忙推车。“我去救人也一样是帮助别人,其实也是件小事,以后碰到了也还会这样做。我从小水性就比较好,以前在老家也救过几次落水的人。”
魏梅兵还对记者说,他对现在的生活挺知足,能自食其力,虽然年近花甲,最近妻子去帮儿子带孙辈去了,但他身体很硬朗,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他家里其实有智能手机,但工作时随身带的是老年机,主要是老年机声音大,在嘈杂的环境中也能听清楚老板来电话有什么活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