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墙之隔的两家邻居,为了生活上的小事情引发矛盾,即使做了多年的老邻居,也会因为某些事情而闹翻了脸,甚至愈演愈烈,最后竟以泼粪的方式来泄恨,“中招者”愤而报了警,两家由此杠上了。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可凡事有时候也总会例外。吕女士与杨先生系隔壁邻居,两家人仅隔一墙的距离。一日早上,吕女士在自家道地上烧起柴木屑,风一吹,烧起的浓烟将还在睡觉的杨先生熏醒,恼火的杨先生二话不说在大缸中舀了一脸盆脏水,试图将燃烧的柴木浇灭。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吕女士从阳台上将盛着粪便的浇缺(诸暨方言,农村用于盛粪便用的木制器具)泼在杨先生的家门口,粪便溅的满地开花,发生阵阵恶臭,令人作呕。
家中被泼粪乃是“奇耻大辱”的事情,怎能甘于示弱,两家战争升级。为不使两家矛盾的种子在彼此心中越埋越深,诸暨浬浦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门调解。在掌握充分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双方,分头行动,将两人分开进行劝说,端上茶水,摆事实、讲法理,苦口婆心做思想工作,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口水战”,双方的情绪终于有所缓和,最终达成协议:吕女士主动将杨先生家门口的粪便清洗干净,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保证邻居和睦相处!
警方提醒:
这种泼粪便的行为如果情节恶劣的话属于公然侮辱他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作案人将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情节更为严重造成他人身心损害的话,将被以侮辱罪判刑。
老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要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双方都需要体谅和包容。
(文中均为化名)